今日国内最新新闻事件:常宁市刘某兵冤假错案一拖再拖

关于刘富兵冤假错案一事报告 

致尊敬的上级领导:

兹有湖南省常宁市胜桥镇新元村八一村小组村民刘富兵被冤入狱,自2018年12月6日拘留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本人曾多次于常宁市信访局上访但均无结果,常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已经快半年时间也未下发判决文书,现刘富兵一直羁押在常宁市看守所。

事情经由:

2018年12月5日晚21:00左右,胜桥镇新元村村民骑女式摩托车经过胜桥镇胜江村曹家组路段不慎摔倒。当晚跟在其后的第一目击人吕志勇骑男装摩托车,看到他摔倒路边沟里,就找来路边的村民曹运成,曹志勇俩父子三人一起帮助把刘富兵的摩托车从沟里扶上来。并助其找回掉落路边草丛的手机。三位救助人曹运成,曹志勇,吕志勇在现场没发现其他受伤的第三方,然后都各自离开现场。

2018年12月6日早上7:00后,有经过曹家组路段的行人发现马路上倒有一台男装红色摩托车,而附近村民曹满成却躺坐在隔壁邻居曹求生家门口的墙边。曹满成头部后脑受伤严重。墙壁上沾满血迹与头发。地上多处呕吐秽物。于是发现的村民叫来伤者曹满成亲哥哥曹运成,亲侄儿曹志勇(系12月5日晚两位救助者)把人抬回了家。并且做民间土方法放痧、刮痧的急救措施。而后帮伤者换了衣服报120,同时报警为刘富兵造成的交通事故。

2018年12月6日上午10:00后,胜桥镇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刘富兵过去询问。过去就直接被洋泉镇中队民警曹重兴带去交警队审讯,逼问刘富兵受伤的曹满成是他撞了,然后移到曹秋生家屋门口的。随后把刘富兵关进了拘留所。

2018年12月7日-8日,交警队办案民警曹重兴,曾雄武轮番带不明身份之人在拘留所使用威逼、恐吓、胁迫的手段审讯刘富兵。最后引诱其签名完成“所谓”的“有罪供述”。

2018年12月10日中午11:23分交警队曹重兴打电话过来,叫我送钱去医院给曹满成教医疗费。我儿子刘富兵被拘留了家属都不知情,没收到交警任何通知。现在交警想起通知我去交医疗费?电话里我跟交警曹重兴强调如果事实清楚,我们会承担责任,不逃避责任。电话里交警曹重兴铁定说是刘富兵撞的人,有目击人证明伤者曹满成是我儿子扶到曹秋生家门口,口说在他手里只是交通事故,我赔点钱而已,如果不去交钱渠道刑警队那边就是要判刑的刑事案件。(我方有电话录音为证)

2018年12月21日,刘富兵十五天行政拘留期满。我们家属去拘留所接人,可交警民警曹重兴一大早没带任何执法仪与同行民警,就把刘富兵截留去了交警大队。家属跟去了交警大队,交警给出一份刘富兵交通肇事逃逸罪负事全责的认定书。同日转为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羁押。随后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去了当时驻常宁市的省委巡视组反应了如实情况。

2019年1月4日晚,接到交警队民警王志勇的电话,叫我去看守所接刘富兵。常宁市公安局以检察院不予逮捕下发取保候审通知。我交了伍仟元的取保金给交警王志勇。晚上20:00多后才把人接出来。

2019年1月25日我递交衡阳市交警支队的行政复议,以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常宁市交警队的事故认定。要求重新查明事实,重新制作事故认定。

2019年2月3日(即大年三十前一天)交警队曹重兴电话通知刘富兵年底去交警队报到。(取保候审在家一个月期间,刘富兵都按时去胜桥镇派出所登记报到)下午14:00多钟去了交警队,15:00多钟刘富兵被带进交警大队的审讯室。我一直在交警大队审讯室外等候几个钟未见人出来。晚上20:00多钟之后,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把刘富兵送进看守所羁押了。

2019年3月8日常宁市交警队重新制作的事故认定书维持原认定,刘富兵负事故全责。

2019年8月底,检察院把此案材料移交常宁市人民法院,法院正式受理。

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常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法院第一次开庭时间在开庭前临时取消。

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常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法院第二次开庭时间又在开庭前当天8:00后临时取消。

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常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法院第三次开庭时间在被告人家属及代理律师,坐在法庭上等到上午11:00多钟之后告知又再一次临时取消。(法庭上一直未见审判长,陪审员以及检察院公诉人与原告方出庭。)

2019年11月26日,下午15:00,常宁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法院第四次开庭时间才完成开庭。当庭未作宣判,至今已快半年时间未见法院下发判决文书。

此案办案单位开始指控刘富兵为交通肇事逃逸罪而后庭审转换指控故意伤害罪。所有指控罪名存在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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