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闻头条:投诉隆回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与隆回县应急管理局强占自留地的报告

我叫彭苏华,湖南省隆回县桃洪镇三社区人,身份证号码:4305241958020*****,现年62岁,退役军人。我要实名投诉隆回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强拆我经营多年的水产养殖场,违法强占我的自留地0.45亩。如今,隆回县应急管理局继续违法强占我的自留地。请求各级领导给我做主,返还我的自留地,赔偿我的损失。我曾经是一名遵纪守法、勤勉本分的退伍军人,二十年如一日养殖甲鱼,曾获评为“省科技示范户”,享有“甲鱼大王”等称号,然而到花甲之年,却因养殖场地块巨大商业价值,被隆回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肆意迫害,不但被判刑,养殖场还被强拆,自留地至今一直被强占。一、创业27年,投入全部身家办养殖场,最后被强拆,自留地被强占1、从退伍军人到“甲鱼大王”1981年,我从部队退役,先后烧过红砖,做过粉丝加工。1989年起,我开始养甲鱼。1991年3月,在当时隆回县政府副县长江秋波,县政府调研员陈召雄,县人大副主任陈吉发等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开始专门的甲鱼人工养殖。后来,我成立了隆回县特种水产养殖场,挂靠在隆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名下,成为名义上的下属单位。1991年8月21日,我与隆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签订了承包合同。由隆回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帮忙办理征地,在我居住的桃洪镇双井村四组购买了4.52亩土地(产权证面积3315平米)。征地的费用由我支付了大部分,另外部分申请了财政资金补贴。除了以隆回县科委名义征的这个地以外,为了扩大养殖场面积,我自己和组上邻居置换了自留地(0.45亩)。由于我经营养殖场有方,依靠科技勤劳致富,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1994年,我被授予省级科技示范户称号。还得到省市有关媒体的报道,被称为隆回县“甲鱼大王”。

2、隆回县科技局违规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2004年以后,隆回县城周边搞房地产开发,我场地正处县城周边,地价飞涨。隆回县科技局(原县科委)见土地升值,就使用一切手段(科技局陆姓出纳跟县国土局办证人员朱某是同学),以土地使用证换证为由,把我养殖场土地使用证(产权证面积3315平方米)从我手上骗走,把在我养殖场名下的土地变更到县科技局名下,违规改变我养殖场土地使用性质,从农业用地变更为综合用地。事后才得知,他们变更土地使用证的目的,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为了后面的法院判决、强拆、强占等行为铺路。

3、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县级法院审理程序违法2005年12月31日,我和隆回县科技局的承包合同期满。在没有支付一分钱补偿款的情况下,要求我退出经营。2006年,隆回县法院故意不通知我让我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明显偏袒县科技局,判决我交还养殖场土地,对于我提出的补偿费合理诉求,却完全不予理会。得知判决后,我不服隆回县法院的民事判决,向隆回县检察院提出申诉,提请检察院抗诉。因为明显程序违法和不公正,2007年,邵阳市检察院提出了抗诉。虽然因为检察院公正审查和抗诉,但是,为了经济利益,在县科技局和有些领导的干预下,隆回县法院还是我行我素,全然不顾我应有的利益,违法判决我退回养殖场土地。

4、为了强拆,他们不但拘留我,还把我判刑,还用黑社会手段折磨我2017年4月,隆回县法院通知我4月13日下午去法院协商。我去以后,就被强行控制,强迫我在他们写的协议书上签字,扬言不签字就坐牢。我当时拒绝签字,法院执行局先将我行政拘留。在拘留所里,县科技局又多次胁迫我签字,遭到我的拒绝。为了搞死我夺我的地,行政拘留15日期满后,我又被转为刑事拘留,关押在隆回县看守所。5月5日,因不满家人受到冤屈,我爱人刘翠娥到北京上访,上访期间,县政府、县人大、公检法相关领导、科技局正副局长等再次来看守所威胁我,说不签字,一分钱也不给你们,还要坐牢,坐死你!在看守所会议室,我带着手铐脚镣,一切场景可以从监控中证实,当年在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证实。没有想到,几天后,更加恐怖的事发生了。我被带着黑头套提到看守所外,在山路的车上,有人用针刺我的双手大拇指和食指的指甲盖,导致血流不止,抽出针后没隔几分钟又用竹牙签重刺血口子,融易新媒体,我痛得哭天喊地。他们就一句话:签字就放你出去,不签字就坐死你,折磨死你!我那个时候就有高血压和几种病,由于害怕死在看守所里。2017年5月8日,在我痛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带着脚镣手铐在看守所一间办公室被一位姓谢的法官托着手在他们的协议上签了字。我到现在还在想,为什么我竟然会遭到那种非人待遇,那种灭绝人性的手段他们怎么做得出来,真是天打雷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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