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苏康枝及其妻子吴瑞玲故意伤害我致轻伤二级,当地公安机关还对其充当保护伞!
2020年1月26日中午,苏康枝妻子吴瑞玲与我妈(70岁)在马路争吵,我过去把我妈拉开的时候吴瑞玲追着我们母女俩连泼水,有两盆水泼在我妈和我的脚上,吴依然不依不饶,又去装一盆水追着我从我头上泼下来。我用手去阻拦,吴瑞玲扭住我的手,这时候苏康枝也过来帮忙,他们夫妻双双把我妈和我推倒在地上。这时候吴骑坐在我身上辱骂我,叫我与她单挑,还在对旁边的人说“你报警啊!我不怕警察!”。(因为苏康枝在此之前说过,派出所所长是他同学,任何人报警都没用)。苏康枝则在拍视频取乐。我妈摔倒后马上自己爬起来,看我被误瑞玲压在地上辱骂加手打,我妈想去拉我起来,无奈被苏康枝全程拦住。我被推倒,重重地摔在地上,还被吴瑞玲骑压着,当时完全没有了意识,只知道脑袋嗡嗡作响,手无意识的乱抓抓到了吴瑞玲的头发,融易新媒体,这时候苏康枝冲上来用右脚膝盖跪在我胸部,苏康枝还猛的用力顶压我右胸部,痛得我哇哇大哭。案发现场左邻右舍众多人都目睹了这一打人经过,旁人也拍了视频,后来转发给我,我现在保存视频作为证据。
后来我弟妹报了警,白芒营派出所干警来后也没问我情况,就在现场在了一会,苏康枝夫妻俩则当着警察的面,当场开起小车就去广东了。后来我弟弟打120过来接我去医院治疗,120赶来时,我穿着全身湿透的衣服在地上躺了三个多小时,当天气温3摄氏度。
2020年1月26日,我在江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经永州市冯河司法鉴定所鉴定:属于轻伤二级!
苏康枝、吴瑞玲无故殴打伤害我,致我轻伤,苏康枝还是高智商的国家干部,他这样知法犯法,他们夫妻俩严重侵害了我的人身权益。为此,我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侵害我人身权益的苏康枝、吴瑞玲依法惩处:
—、依法追究苏康枝、吴瑞玲的刑事责任。
二、赔偿我住院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等方面的一切损失!
2020年3月10日,江华公安机关给予我的答复是“苏康枝没有犯罪事实,本案不予立案办理!”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白芒营派出所办案人员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因为苏康枝是公职人员,和他又是同学关系,办案人员为帮苏康枝保住工作,则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
苏康枝、吴瑞玲二人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殴打他人的犯罪行为都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不仅无法让人民群众信服,更无法彰显人民公安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民女跪求政府为民作主,维护法律的严肃,不要让法律成为某些人的一言堂!
文章标题:【今天新闻热点:强烈要求江华县公安机关对国家公职人员苏某及其妻子的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tspt/90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