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播报:请求沅江市自然资源管理局依法拆除“违章房屋建筑”并拒绝为其办证

尊敬的沅江市委政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领导:

一、事由

我们实名投诉沅江市新湾镇杨阁老村姜家组村民周力群、周德仁父子,利用恐吓、威胁、寻衅滋事、聚众殴打受害人等手段,不法霸占九旬老人责任承包土地和集体公共用地“违章建房”的违法事实。

二十多年前,周力群、周德仁父子不法霸占老人合法分配的土地名“李学选土地”和集体公共用(如图一):周家父子霸占的土地位于村级水泥公路右侧北5.76米土地界线内,平行于水泥公路东西向48米长范围(公路右侧3米原为电排渠道沟和部分土质村级公路,沟右侧2.76米为老人土地),而周力群父子所建“违章建筑”距水泥公路仅二十厘米,所以周力群父子霸占老人土地和集体公共用地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请求沅江市委政府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拆除此“违章建筑”。

二、周家父子霸占土地的证据:

1、现杨阁老村委和原村主任盖章签印证明合法土地被周氏父子霸占。(图二)

2、当年生产队长、土地分配负责人及本组村民联合签名证明周氏家族不法霸占土地(图三)

三、依法拆除“违章房屋建筑”的法律依据

1、周力群父子霸占老人土地和集体土地建房,改变了土地原有的性质用途,是属“不法用

地”。

2、周力群父子霸占老人土地和集体土地建房,是没有办理任何建房手续的,也是不可能办到手续的,是属典型的“违章房屋建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周力群霸占九旬老人承包土地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是国家重点整治打击对象。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不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不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不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综上所述,彻底拆除周力群父子“违章房屋建筑”是合理合法的,融易新媒体,也是民心所向,更是对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一种诠释。

三、请求

1、依法依规强制拆除周力群父子的“违章房屋建筑”。

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沅江市国土管理部门应拒绝为周力群父子违章房屋建筑办理〈宅基地证〉和霸占土地办理〈土地确权证〉。

投诉人:杨阁老村民及党员代表

每日新闻播报:请求沅江市自然资源管理局依法拆除“违章房屋建筑”并拒绝为其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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