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打击传销工作置于事关公众安全、事关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大格局。全省各地级市均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等多个部门参与的打传工作领导小组,且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河南省实行政府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打击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健全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细化分解,形成了打击传销的合力。更为重要的是,打击传销工作已被纳入省内各级政府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以考核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有力。同时,为进一步挤压传销生存空间,增强基层社区防范打击传销的意识,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还建立了“无传销社区”和“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文明办、人社、教育等部门,推动各地扎实开展无传销社区(网络平台)创建活动。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研判传销行为特征,将出租屋、流动人群等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建立了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防范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监管,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更有针对性。全省各地也纷纷出台了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如信阳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出台了《关于建立信阳市重大复杂疑难传销案件协作、研判工作制度的意见》,由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信、银保监等部门作为重大传销案件协作研判成员,全程参与,建言献策,让传销案件查处更有成效。在洛阳,基层“两委两所”的作用被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依托村委会、居委会等,在重点街道设立打击传销责任牌,真正实现了户户承包、责任到人,融易新媒体,让传销在社区没有生存土壤。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马林青表示,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新形势下传销活动新特征的准确判断和掌握,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打击传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打防结合,集中力量办大案、要案、难案,真正让法律“长牙”、规章制度“带电”,奋力开创全省打击传销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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