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曝光:对娄底市中级法院民事判书(2019)湘13民终974号不服

恳请省级政府进行扫黑为百姓做主

尊敬的中央纪委领导及有关部门:

您们好!

我们是周桂英、李顺达、叶邵红三个家庭于2009年与王小旺、余长富、余长庚、成斌荣两兄弟合伙成立了娄底荣旺炉料贸易有限公司。公司2012年1月1日经过股东决议,本人周桂英、李顺达、叶邵红三个家庭退出股东,所有债权,债务都由荣旺公司王小旺、余长富夫妻承担。

现在对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书(2019)湘13民终974号渎职包庇不服。

一、主要事实

1、没有采纳我们退出公司的股东决议。

2、工商行政机关进行的变更也没认可。

3、娄底荣旺炉料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5月17日虚构7100吨废钢向娄底工商银行城北支行申请贷款,在无厂地租赁合同,无购销合同,无产品入库单,融易新媒体,伪造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知法违法违规发放贷款,担保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诈骗国家一千万没有进行打击处理。

4丶恳求各位领导为受害百姓做主,纠正错误判决,进行扫黑除恶,进行严厉打击诈骗的者刑事责任,在此次充当保护伞的工作人员严厉打击。以正国法、党纪!

综上所述,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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