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澧县买的期房,大汉中央公园三期。说是中央公园小区环境却不符。
买东西都有个与实物不符可退货可赔偿,买房子就没有消费者保护法了吗?
小区一半沥青路一半水泥路,草皮的草种不统一,一边绿油油一边枯黄漏泥巴,拉低小区的整体形象,没有任何一点公园的痕迹。这与楼盘宣传名不符,这不属于欺骗消费者吗?
这么大个小区,十栋楼小孩游乐设备也仅仅是个安全系数不高的家庭版迷你滑滑梯和秋千,设备不齐全。
我看房的时候阳台都是跟大家普通的一样,收房时阳台却有个高出六七十公分的台子,开发商这边事先没有说明,这不属于欺瞒消费者与实物不符吗?
物业费偏高,融易新媒体,一二期只收1.2元,我们这期收1.5,据说澧县高档小区才收1.5,但我们收1.5与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不符(物业态度不好,楼道卫生很差、绿化环境也没有维护)
交房后还有隐形消费,买房的时候不说,交房的时候不说,交房半个月后说车位只卖不租,不买车位不让进地下停车场。不买车位,车位将卖给外面人员做仓库做洗车场。又是短信又是要给我们寄文件,又是打电话告知不买车位不让进。这不属于霸王条款,强买强卖吗?事先没说收房后说不属于欺瞒消费者吗?
小区停车一小时免费,一小时后五元每时。比一线城市收费还高,说是物价局定的费用。乱收费
合同上写的人车分流,车位比例1:1,现在小区车道只有一条,并未实现人车分流,住户988,现只有681,这没有达到合同上的车位比例,这不属于欺瞒消费者。
大门建设与沙盘模型严重不符,多建了两个门面,导致主大门只有一条窄小的路,并且奇丑。还没有主大门的明显标识,道路斜坡也影响冬天下雪路滑产生安全隐患。由于大汉新城一二期在旁边做出了明显的对比,我们三期价格贵一些,为什么大门相差悬殊?小区内部也是无法比较。现开发商想尽办法欺压我们三期业主,一心建新盘,对我们实在是不公平。
17年买房到今年等了三年。一直都盼望着收楼,没想到得来的是这个结果。房屋质量问题,小区绿化安全问题,物业服务责任问题,车位强买强卖问题,更气人的是为了我们买车位大汉新城出的告知竟然有法律作废的条文。
澧县大汉新城自称500强,不知是谁给的自信怎么评出,如此做法太让人心寒,难道我们辛苦挣的钱就不是钱,好好的小区为什么弄成这样。为什么就要为难我们三期业主呢?希望政府、物价局、建住局、消费者协会能替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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