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调查:给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院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张院长您好!

我是陈名豪,系隆回人。身份证号:4326221969110*****,我儿2018年9月5日晚坐在青龙桥台阶上被冲过来的陌生人在无意之中砍一刀才反应过来,立即逃跑,被数名陌生人追砍很远,在跑不动的情况下又连背数刀,后经抢救在邵阳市中心人民医院经过三次手术四个月的治疗,医院需继续治疗进行四次手术,我无能为力。经贵院审判(2019)湘0503刑初36号、(2019)湘0503刑初199号、(2019)湘0503刑初1415号。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还减免3000元,我特向贵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我收到(2019)湘0503执1348号终结本案本次执行。我心冰凉,李树德、肖庆兰夫妇安心工作月薪上万不愿赔偿,至今连息还有5万余元未到位,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到位。

我儿经邵阳市普爱鉴定所2019年3月6日鉴定为九级伤残,住院四个月时间。我老婆放弃工作照顾我儿至今未找到工作。我认为被告李逸龙、唐彪、徐凡迪、黄英杰等人持械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致我儿受伤致残。严重侵犯了我儿的生命健康权,给我儿身心造成了无法弥补的身心及精神伤害,因此失去了喜欢的工作,整日郁郁寡欢,对我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与精神损失。我2019年10月份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而被告李树德、肖庆兰作为李逸龙的监护人,被告唐太平作为唐彪的监护人,被告黄二艮、刘小兰作为黄英杰的监护人对与我的损失分别应在被告李逸龙、唐彪、徐凡迪、黄英杰等人的赔偿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166792元。现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融易新媒体,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支持我的诉请。

因2018年9月5日这次聚众斗殴事件对我家人造成无法想象的伤害与现实,负债累累,追债逼人,高债难还,有家不敢回。特请求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于我,缓解暂时经济危机。

特此请求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天下为公、为民排忧!

此致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张院长

请求人:陈彬、陈名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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