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2月30日讯(记者 李立红) 三名“驴友”在攀爬江西一处世界自然遗产巨蟒峰时,使用电钻、岩钉、铁锤、绳索等工具,在岩体上打入26个岩钉,对该处地质遗迹点造成了严重损毁。
今天上午,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上述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及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三人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其中两人判处一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另外,三人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人民币600万元。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钻孔打岩钉攀爬巨蟒峰 26个岩钉严重损毁地质遗迹点
据上饶中院消息,法院查明,2017年4月份左右,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通过微信联系,约定前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攀爬 “巨蟒出山”岩柱体(又称巨蟒峰)。当月14日下午17时许,融易新媒体,三人入住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的女神宾馆。
15日凌晨4时左右,三人携带电钻、岩钉(即膨胀螺栓,不锈钢材质)、铁锤、绳索等工具到达巨蟒峰底部。张某明首先攀爬,毛某明、张某在下面拉住绳索保护张某明的安全。在攀爬过程中,张某明在有危险的地方打岩钉,使用电钻在巨蟒峰岩体上钻孔,再用铁锤将岩钉打入孔内,用扳手拧紧,然后在岩钉上布绳索。
通过这种方式,张某明于早上6时49分左右攀爬至巨蟒峰顶部。毛某明一直跟在张永明后面为张永明拉绳索做保护,并沿着张某明布好的绳索于早上7时左右攀爬到巨蟒峰顶部。在巨蟒峰顶部,张某明将多余的工具给毛某明,毛某明顺着绳索下降,将多余的工具带回女神宾馆,随后又返回巨蟒峰,攀爬至巨蟒峰10多米处,被三清山管委会工作人员发现。
在张某明、毛某明攀爬开始时,张某为张某明拉绳索做保护,之后张某回宾馆拿无人机,再返回巨蟒峰,沿着张某明布好的绳索于早上7时30分左右攀爬至巨蟒峰顶部,在顶部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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