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爆料:“恒远鑫达”被曝骗局 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集资(2)

  投资人的POS机小票仅显示商户名称为.恒远鑫达”,为了弄清楚投资人资金究竟流进了哪家公司,2019年3月17日记者致电富友支付客服核实,客服告诉记者该POS机对应的公司全称为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在垡头门店,韩业务员告诉记者:.我们这只是一个门店,全国有50家以上分公司,一个分公司可以开设好多门店,我这门店就有三个。业绩能达到200万,就可以开一个门店。现在我们门店业绩月均1500万。”

  韩业务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宣传渠道是利用社区宣传,现在主要跟社区合作,如果有新人进来没有客户,就跟社区联合搞一些活动。记者根据韩业务员说的规模和业绩计算了一下,按照50家分公司,每家分公司只有一个门店,每月均业绩1500万元计算,恒远鑫达全年的融资额度就是90亿元,数额可谓是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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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远鑫达在分公司或者门店内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开展理财业务,与投资人签订电子版或纸质版《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协议甲方为投资人,乙方为恒远鑫达。电子版《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借贷撮合等居间服务以及资金出借咨询、账户管理服务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兹信守。”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协议中的乙方在协议中充当着中介的角色,并不是直接借款人。《暂行办法》.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记者在工信部网站查询到该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注册过网站,但是网站无法打开。很显然,恒远鑫达目前的融资方式不适用《暂行办法》。

  恒远鑫达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对社会公众开展线下理财,与投资人签订纸质协议,投资人资金通过POS机刷到恒远鑫达的行为可能涉嫌不法集资。

  2019年3月19日,记者来到北京市通州区湖镇经海5路3号院10号楼恒远鑫达总部采访,一位王(音)姓负责人接待了记者,让记者留下采访提纲,称后期会联系记者并给予回复。截止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恒远鑫达就采访提纲问题的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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