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爆料:“恒远鑫达”被曝骗局 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集资

本刊讯(记者朱顺坤)2018年11月,有读者向本刊反映:恒远鑫达在全国开设多家分公司及门店,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以.投资人资金由恒丰银行存管”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集资,投资人资金通过POS机刷到.恒远鑫达”公司账户,资金流向不明,有不法集资嫌疑。记者随即展开了调查。

  开设门店向社会公众公开集资

  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恒远鑫达)2016年在北京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12000万,法人王鑫;经营范围包含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征信服务等。

  2018年12月12日,记者以投资人身份来到恒远鑫达垡头分公司垡头门店,韩姓业务员接待了记者并介绍:.我们现在做的互联网金融这一块儿,主要是针对个人及中小型企业的借款。5万起投,年收益11%,每个月返利息的年化收益是10%。我们不收现金,投资带银行卡和身份证,我这有POS机。刷完卡我们会给你POS机小条和一份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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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业务员拿出一份《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给记者看。《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显示:债权转让人的债权同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筛选和推荐,债权转让人同意将其个人拥有的民间借贷债权(详见《债权列表》)转让给债权受让人以达成以下协议。协议中明确标注了投资人出借的本金及预计年收益。

  记者发现债权转让人为吴玉军,见证人为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此,记者问:.吴玉军是谁?他自己有这么多钱吗?”韩业务员告诉记者:.吴玉军是我们董事长的小舅子,公司是借他的名,但是钱还是董事长的。我们是恒丰银行来监管这个账户,融易新媒体,钱完全由银行来监控,做到专款专用,这钱只作为出借用的。”

  韩业务员还介绍说:.我们公司已经把钱借出去了,您的钱相当于回到我们公司了,您的钱直接进我们公司的账户了。”韩业务员为了证明所说的是真的,还拿出客户才刷好的POS机小票给记者看,POS机小票显示商户名称为:.恒远鑫达”。韩业务员告诉记者,.恒远鑫达”就是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随后韩业务员通过微信发给记者一份投资模式表及投资人与恒远鑫达签订的电子版《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投资模式表显示投资金额5万-500万元不等,期限1个月至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分别为1个月5.6%,3个月7%,6个月(月返息)8%,6个月年返息8.2%,12个月月返息10%,12个月年返息11%,18个月11.2%,24个月月返息11.5%及24个月年返息12%。《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显示甲

  方为投资人,乙方为恒远鑫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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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28日,记者来到上海市徐汇万科大厦11楼恒远鑫达上海分公司,吴姓经理接待记者。

  吴经理介绍:.我们公司是做P2P的,做小额借贷。我们是中介,您的钱通过我们,借给贷方。钱先到银行,再借给他(贷方),贷款有利息,我们赚的是利息差。我们恒远鑫达科技集团下面有20多个子公司,我们恒远鑫达是借方公司,北京恒远阿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我们的贷款公司。我们这是5万起投,可以签纸质合同。”随后一位贾姓业务员拿来《恒远鑫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册、纸质《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和《收款确认书》等资料给记者看。而纸质《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显示甲方为投资人,乙方也是恒远鑫达。协议中.第一条1.2借款人 指经乙方的信用评估,由乙方推荐给出借人并得到出借人一定数量的出借资金自然人。”这条规定明确了乙方在协议中的中介定位,并不是实际的借款人。

  《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和《收款确认书》均显示让人为吴玉军,对此,吴经理解释说:.你跟我们恒远鑫达签合同。吴玉军是我们公司的高管,负责债权分配的人,是我们公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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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册内《恒远鑫达历史年化收益率》显示的投资期限与预期年化收益与记者之前了解到的一致。除此之外,宣传册内还有.恒丰银行负责第三方资金存管”的宣传。恒远鑫达各分公司业务员、经理均称公司做的是互联网金融,投资人资金由恒丰银行存管。

  2019年3月18日,记者致电恒丰银行核实到的情况是,目前恒丰银行与恒远鑫达并没有合作。

  私设资金池资巨额金流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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