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戴菊娥,女,今年76岁,新化县琅塘镇长新村石黄院组村民。
逼迫让步给别人修路,结果无端被用砖头打伤头部,让我心生恐惧,几天吃不下饭,几天大小失禁,加上被打后政府及政府及政法机关有关人员行为,让我心里极度恐惧,心身受到摧残,整天精神愰忽,生不如死!谁来救救我?
第一刘石坚、刘石华在村里充王充霸,欲所欲为,肆无忌惮,根本不具备修路条件,不法侵占国家、集体财产以及逼迫我家让其修建车路:
新化县琅塘镇政府有关人员在明知刘石坚、刘石华修建车路侵占乡镇公路水沟及公路两米宽左右,使得原有能汇车双车道变为单车道,并且是在陡坡急转弯处严重挡住驾驶员视线,很容易造成两车相撞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情况下,为满足其两兄弟不法要求安排琅塘镇党委、群工办、长兴村有关人员在2018年5月10逼迫我们让出人行道为其修建一个人的豪华车路,并且签订《修建车路协议》。
第二刘石坚、刘石华横行乡里,逞强耍横,随意欧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财物,情节严重,无视法律,公开挑战政府工作人员:
他们修成毛胚路后大货车都正常通车,修毛胚路所用土石都由大货车拉进去为证,刘石华、刘石坚以路不美观为由,公然违反协议,想强行霸占几十年来通往戴菊娥的车路部分,戴菊娥家不同意后,2018年5月16日凌晨2点我老公听到刘石华在指挥铲车铲路,开门后逃走,报警琅塘派出所后没有任何回复。
2019年5月23日,我安排修复被毁门前车路时,刘石坚、刘石华兄弟纠集6人,以不准修复为由,不顾现场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制止用砖头砸伤我眼睛,我们都没还手情况下,多次群欧我儿子刘益斌并用砖头砸伤其头部(经法医鉴定,我们两人均构成轻微伤)。更猖狂的是,打人后第二天,知道我家人住院只有我女儿在家情况下,刘石坚、刘石华兄弟不顾镇政法委书记和派出所民警的劝阻,调集多人社会人员在旁边充当备用打手,继续用挖机挖路,并且挖断我家水管,融易新媒体,经鉴定财产损失3040元。
第三在有摄像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典型的寻衅滋事案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仍以治安案件立案,并且以抓不到人为借口,涉嫌压案不处理:
2019年5月23日打人报警后,警方调取了摄像头视频证后,不但没有对嫌疑人进行拦截。琅塘派出所立为治安案件,并且对在吉庆镇工作的打人者周龙中以抓不到为由让逍遥法外来给受害人直到4个多月后迫于压力才抓到拘留10天,其它人都逍遥法外,以此手段来显示对方有背景有关系以便给受害者造成巨大心理压力,以便迫使受害人逼迫接受调解目的。这难道不是不作为吗?这难道不涉嫌当保护伞吗?
此案件经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就应当追究其寻衅滋事,更何况有三种情节恶劣情形:第一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第二欧打老人,第三用凶器砖头欧打老人。且对方是逞强耍横、树他们威风,这难道不涉嫌当保护伞降格处理吗?
2019年5月24日我们再次报警后琅塘派出所直今没有任何回复,任意毁损公私财物金额在2000元上构成寻畔滋事,有摄像头视频看到指挥人是刘霞云和另外一人,也能看到挖机是什么样的,也能看到挖机人大概是什么脸形,还有天眼能查看挖车的拖车,而派出所以抓不到挖机人为由拖到现在,这难道不是不作为吗?这难道不涉嫌当保护伞对此次寻衅滋事压案不处理吗?
第四新化县奉家镇镇长周龙飞有当村霸保护伞嫌疑:
此事件参及打人者周龙辉是我县奉家镇的镇长的亲哥哥,刘石华,刘石坚是其亲舅舅,刘霞云是其亲姨,刘丽云是他母亲,有一个镇长作为后盾是否其威力无穷!
第五刘石坚、刘石华兄弟顶风作案,性质非常恶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当前全国“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刘石坚、刘石华等“村霸”仍无视法律,逞强称霸,横行乡里,罔顾政府工作人员的现场阻止,随意殴打,恐吓我及家人,任意损毁损公私财物,情节恶劣,手段横蛮,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应有惩处。使受害人的心身受到极大摧残,人民群众感受到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没法保证,敢怒不敢言。
第六受害人的诉求:
为此,请求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打击到位,维护我们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便消除群众恐慌。
为此,请求有关部门对不法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给人民群众极易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修建车路予以取缔,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让百姓安心、放心,维护乡村秩序。
为此,请求有关部门对嫌疑不作为和嫌疑保护伞的相关人员查处,以上事实说明如果没有查处保护伞,这个案件就很难得到公平公证处理。
戴菊娥
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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