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正在扫黑除恶、严打“老赖”的大环境下,是谁在暗中保护交通肇事逃逸者王尚军公然藐视法律、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逃避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肇事逃逸者王尚军,男,1967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宁乡市东湖塘镇手板塘村苏楼屋组10号。
2016年10月13日早晨6点多发生在宁乡市东湖塘镇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致受害人我爱人许香元全身多处受伤,且造成许香元重伤二级(左侧臂丛神经损伤遗留左手肌肉萎缩抓握功能丧失)。受害人家庭本来贫困且负担很重(两个孩子在校读书,两个老母亲需要赡养,仅靠丈夫在外打工的非固定收入维持家庭开支),因垫付巨额医药费使家庭负担背负更加沉重的债务,目前还欠有宁乡县人民医院的费用没结清。
王尚军交通肇事逃逸致受害人许香元受伤致残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过一审和二审,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1民终2379号民事判决书已依法送达生效,法院判决肇事逃逸者王尚军需要支付受害人27万余元的损失却至今分文未付,且还逍遥法外。
自2016年10月13日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逃逸者王尚军一直想方设法、东躲西藏的逃避法院执行,既不履行判决又不申报财产状况,而是陆续将其个人财产转移,其名下银行账户上无存款,其家中原有车辆已转移、做生意经营标的物——稻谷全部变卖,并采取了其他一系列逃避执行的行为。他的行为绝对不是没有赔付能力的行为,而是典型的逃债赖债、藐视法律的恶劣行为。当今社会大力倡导诚信守法,而肇事逃逸者王尚军却公然藐视法律、恣意妄为,妄想逃避法律责任,至今不但分文不赔,而且想尽办法逃避执行。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的大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严打“老赖”之际,是谁在暗中保护交通肇事逃逸者王尚军?使他胆敢公然藐视法律、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这种嚣张跋扈、顶风作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是谁给的底气???如不将其绳之以法,真是天理难容、国法不容。受害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人许香元多次申请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肇事逃逸者王尚军实施司法拘留,至今没有结果。
受害人希望能通过红网百姓呼声维护其合法权益,将肇事逃逸者王尚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一并绳之以法,以警效尤,以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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