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23日前,被告人秦某华、龙某等人先后来到南京市雨花台区岱善保障房片区,以参加“1040阳光工程”、“商务商会”或者“连锁经营业”为名,在无实际商品情况下,通过发展下线方式,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该传销组织根据人员购买份额多少,实行以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又称老总)为级差的五级三晋制,不同层级按照不同比例从下线投资的份额中分别获得提成。
截至案发时,该传销组织内下设张某、杨某1、李某、刘某、杨某2、吴某(六人均另案处理)为大总管的6个经理室,传销组织中的传销人员总计不少于120人。传销组织中的老总、大总管和其他窗口等不同层级间均有互动交流,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包括集中任命相关人员职务、集中进行窗口人员培训、组建共同的微信群组,轮流召开窗口会议,交叉进行经理室间的自律检查,统一办理和使用集团电话号码,不定期统计和分享租房资源等。
被告人秦某华、龙某案发时隶属于张某经理室。被告人秦某华担任经理室自律总管,被告人龙某担任经理室经晨总管。
2020年7月23日,被告人秦某华、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华、龙某以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秦某华、龙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秦某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龙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文章标题:【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审理一起“连锁经营”传销案两名“总管”获刑】 内容摘要: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审理一起“连锁经营”传销案两名“总管”获刑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tspt/270680.html
广州一特斯拉停车场突然加速:撞上水泥柱 驾驶员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云率队到泸县督导森林
南芬区提早备战“五一”小长假旅游
9人合伙勾结银行员工骗贷分赃 骗贷100笔金额50
桓仁县“山参谷”祭山活动吸引众多客商观摩洽
江阳区疫情防控调度会议:抓实“五一”假期疫
9人合伙勾结银行员工骗贷分赃 骗贷100笔金额50
深圳市“1对1”生活垃圾分类交流协作调研团到龙
涉诉十起净资产不够还账 吉药控股新控股股东难
纳溪区召开交通运输重点项目规划工作会
全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交流座谈会在泸县召开
A股电池龙头的亿万富翁超过谷歌和脸书 9位高管
封安带队深入纳溪区督导疫情防控等工作
龙马潭区召开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及河湖长
南芬区举行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部署会暨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