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了解到,刘某某就是“霸屏天下”的操盘手。其2013年6月19日就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7千元。
2015年8月20日,刘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再次被芝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与前罪判处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2016年6月30日,刘某某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2019年7月28日又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9月,被告人刘某某在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山东霸屏天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其与被告人马某某共同谋划平台运营模式,由被告人曲某某负责财务工作,被告人杨某某同其助理被告人单某某、朱某某负责市场开发的宣传与推广,被告人周某某负责企划、宣传工作,被告人王某某负责客服工作、被告人丛某某负责人事工作,被告人马某负责协调技术问题的处理,被告人魏某某负责协助刘某某管理公司部分事务。
该公司以以手机网络为载体,建立“霸屏天下”手机APP平台,以“发圈赚佣,开启躺赚人生”为名,要求加入者缴纳人民币99元或999元注册成为霸屏天下普通会员或高级会员,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再通过拉人头、发展会员的方式获得返利。
2018年10月16日至12月10日,霸屏天下手机APP平台共计发展会员862.1万人,会员层级140层,会员充值金额1454619069元,会员共计获取返利1261334025.19元。
另查明,2013年7月11日,被告人马某某、乔某某(另案处理)等在青岛城阳区注册成立青岛德丰杰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青岛创富通宝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创立创富通宝网站。
创富通宝网站以高回报为诱饵,以交纳诚信保证金为借口,引诱他人缴纳0-10万元不等资金注册创富通宝会员,取得会员资格,并根据缴纳的诚信保证金的数额不同,将会员分为普卡、银卡、金卡、钻卡、VIP股东等不同等级。
会员取得入会资格后,则以推荐新会员入会的方式拉人头发展下线会员,并根据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会员数量,会员缴纳的诚信保证金的数额,给予不同种类、不同比例的提成、奖励、补贴。
为了造成公司经营繁荣的假象,引诱更多人参与传销活动,乔某某等相继在青岛城阳区、天津市武清区工商局注册成立青岛恒安伟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创富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并以上述公司为幌子,向社会公众宣传创富通宝,截止2014年12月2日,共计注册会员53078人,收到会员费共计569886400元。
环翠区检察院认为,上述各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标题:【发展862.1万人!山东披露“霸屏天下”重大传销案起诉书】 内容摘要:2019年7月,威海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破获一起涉及862.1万人的重大网络传销案,抓获该传销组织的操盘手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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