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到是,不少网友对广东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模式也提出质疑。“判断一个公司是否为传销行为,一般需要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定。”相关律师表示道:“事实上,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对此,中新观察将持续关注。
文章标题:【未来科技公司遭质疑:“分红合伙人”模式被涉嫌传销?(2)】 内容摘要:值得注意到是,不少网友对广东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模式也提出质疑。判断一个公司是否为传销行为,一般需要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认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tspt/261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