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项目在中国境内有交易、有获利,是正儿八经的经营活动,而且是利润极高的经营活动,怎么能由不具经营主体资格的.团队”来运作和经营?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发行原子币的开曼基金公司没在中国境内注册,.原子链Atoshi团队”又不具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这不就是昭告天下:.我们非法经营”了吗?
6、后记
原子币已经陷入两难:承认北京原子恋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运营原子币,就证明北京原子恋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不承认北京原子恋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和运行原子币,也就无异于承认这个项目涉嫌非法运作和经营,甚至想.维权”都难...
《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网上征求意见,估计不久之后将付会审议并实施,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实施后,第二十二条大概率会保留,原因很简单:允许私人和私人公司随意发行虚拟货币和让私人发行的虚拟货币自由流通,无异于允许私人印钞流通!
另外,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公布,《条例》明确了非法集资.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原子币经过哪个部门的许可?)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原子币不断提价、.可能上涨1万倍.是不是利诱?)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购买和变相购买原子币的是不是不特定对象?)
之前发行虚拟货币的要有传销、非法集资等证据才能查处,新法实施后,根据这一条规定,只要能证实未经批准发行虚拟货币的就可以依法查处。已经进退失据、左支右绌的原子币项目,面对该法,还能何去何从?
维稳意味浓厚 好梦都是要给尿憋醒的 增值很简单 成为世界硬能货成为世界硬能货原子币还能坑多久?原子币能成为世界硬通货吗?还相信他们的忽悠,尿都滋不醒了!
文章标题:【欲盖弥彰的“原子币”,骚操作掩盖事实,却自行暴露真相!(6)】 内容摘要:但这个项目在中国境内有交易、有获利,是正儿八经的经营活动,而且是利润极高的经营活动,怎么能由不具经营主体资格的.团队来运作和经营? (本文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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