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化妆品不得以医疗作用为名对相关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但在网上关于该产品具有治病功效的案例却仍是屡见不鲜。民间的宣传暂且不论,安徽千邺公司甚至通过官方公众号“千邺生活家”对外晒出了这些案例:
更离谱的是,这款产品不但可以给人治病,在一位姓毛的经销商的分享下,甚至还能给狗治病,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线下的会议中,这位经销商还给自己定下了两个亿的业绩目标。
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众所周知,化妆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商标、图案或者其他形式虚假宣传产品功效,不得宣称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将禁止在化妆品标签上标注。
根据规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如对没有治病功效的产品,宣传具有治病功效,引人误解,则属于虚假宣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法》也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生产商及销售商连带支付购买价款三倍的赔偿。
再说回“千邺鸸鹋油草本植物精华液”的生产企业广州铭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现状,调查发现,该公司如今也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被移除。
围绕着该公司出现的一则裁判文书《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广州铭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也尤为值得关注,据该文书披露,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对被执行人作出的云环保监〔2017〕724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执行的内容为责令被执行人停止日用化学品生产项目生产。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上述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法院最终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云环保监〔2017〕724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执行人应停止日用化学品生产项目生产。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文章标题:【「2.5头条」鸸鹋油号称可治疗肩周炎、鼻炎等多种疾病,千邺合伙人预计月收入一百万左右?(2)】 内容摘要:尽管有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化妆品不得以医疗作用为名对相关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但在网上关于该产品具有治病功效的案例却仍是屡见不鲜。民间的宣传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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