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看上述三款产品的外包装我们得知,畅纤饮的产品标准代号为GB/T 31326,调查发现,GB/T 31326对应的产品为植物饮料,并非药品;纤纤饮的产品标准代号为GB/T 29602,调查发现,GB/T 29602对应的产品为固体饮料,并非药品;燕窝藜麦膳食粉的产品标准代号同样为GB/T 29602。
显而易见,“用生产药品的标准来生产功能食品”的这种说法完全立不住脚。这种宣传方式是歪曲事实的,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经营者有可能是在利用这些手段来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从而达到影响购买决策提高自己的竞争优势的目的,这样的宣传行为就属于虚假宣传。
对此,我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再说回生产这些产品的广东橙天绿宝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我们发现该公司所拥有的只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无药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说,橙天绿宝本身就没有生产药品的资质也不生产药品,那么何来“药品标准”一说?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百岁阳光新零售的运营背景,以及有关旗下三款产品的宣传问题,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百岁阳光新零售的奖金制度,请继续关注微商电商内参。
文章标题:【「12.19头条」使用普通食品最多可瘦20斤!百岁阳光有何底气声称“用生产药品的标准来生产功能食品”?(3)】 内容摘要:通过查看上述三款产品的外包装我们得知,畅纤饮的产品标准代号为GB/T 31326,调查发现,GB/T 31326对应的产品为植物饮料,并非药品;纤纤饮的产品标准代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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