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象生活”运营主体粉象家科技“涉嫌传销”遭法院冻结银行帐号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一则行政裁定书显示,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并被法院裁定冻结银行账户及多个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情通报显示,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于2020年4月17日向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对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的涉案银行帐号57×××01内理财基金及支付宝账户ID:20×××51、20×××74、20×××52、20×××63、20×××51内资金予以冻结。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传销,有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的可能。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城西支行涉嫌传销的银行帐号57×××01内理财基金予以冻结。

  二、将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账户ID:20×××51、20×××74、20×××52、20×××63、20×××51内资金予以冻结。

  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红星,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粉象生活是由杭州粉象家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电子商务平台商品智能导购APP,是一个综合性导购优惠返利创业平台,具有领域覆盖全面、购物返佣等特点,并且管理津贴日结日发,给创业者提供自购省钱、分享赚钱、管理津贴、公司分红四个维度的奖励激励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9年中旬,社交电商“粉象生活”曾被曝三级会员模式涉嫌传销。

  据了解,作为导购平台,粉象生活本身没有产品出售,平台主要通过“阿里妈妈”的数据接口 ,以“淘宝客”形式分享各家店铺的优惠链接 ,客户领券后跳转到淘宝天猫等购物平台购买,即完成为各家店铺的导流。粉象生活对接了淘宝、天猫、聚划算等电商平台,用户在这些平台进行购物的同时可以在粉象生活领取优惠券并且能够拿到商家的返佣 。

  据报道,粉象生活会员共三个级别,分别是普通会员、VIP会员以及合伙人。 

  普通会员:免费注册,但需要老会员提供邀请码,自购享受返佣最高51%,分享则返佣最高10%。

  VIP会员:需要付费68元/月,自购享受返佣最高82%,分享则返佣最高31%,推荐的团队会员升级成VIP可获最高35%的管理津贴,一级直属10.2元,二级、三级为6.8元。

  升级为合伙人需要发展20个VIP会员,且付费198元/月 ,合伙人自购享受返佣最高91% ,分享则返佣最高40%,推荐的团队会员升级成VIP可获最高49%的管理津贴,一级直属13.8元,二级、三级为12.24元,三级以外5.44元。团队内VIP升级合伙人,一级有39.8元 ,二级、三级19.8元。与此同时享受公司分红最高可达6% 。

  某知名律师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一级商户不断向更多级的下线收取会员费和抽成的行为确已“涉嫌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传销。

 文章标题:“粉象生活”运营主体粉象家科技“涉嫌传销”遭法院冻结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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