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淅川县飞虎山泉酒业有限公司制定并实施上述.131代理模式”和.消费创富模式”发展会员进行经营活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所指的传销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淅川县飞虎山泉酒业有限公司罚款1800000元。因被执行人在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该处罚的义务,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天眼查显示,淅川县飞虎山泉酒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更名为.河南飞虎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成立于2015年3月23日,陈建许担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持股64%,王名雨占股36%。
2019年3月19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令”,执行标的为.5048607.00”。
文章来源:中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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