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零陵区法院关于文某某、陈某某等涉黑一案的判决

文册平、陈年臣、文扩路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于2020年4月29日由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但该判决作出了无论是被告人、被告人家属、辩护律师均认为本案判决有严重拔高之嫌,具体体现如下:

一、本案主要证据都是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称述等,据了解本案21名被告人,就有16名被告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中文册平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限长达5个多月。且法庭开庭之时多名被告人含泪控诉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被严重的刑讯逼供,有个别辩护人因为其所辩护的被告人牙齿都被打掉了,也向法庭提出调查刑讯逼供事实,但零陵区人民法院为了尽快推进庭审对于被告人的请求、辩护人的异议不予调查,简单一句没有证据证明被刑讯逼供而带过。如果本案没有严重的刑讯逼供,被告人又如何有勇气当庭请求:“请法官大人将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期间的视频调来当庭播放”。而且本案如此大规模适用指定住所监视居住,不允许辩护人会见本就严重违反程序。另外证人作证的时候很多证人都是被迫要求这么说,公安早就将笔录准备好大肆渲染,然后证人不签字不让回去。如此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还有客观性吗?且庭审之时没有任何证人出庭接受质证,融易新媒体,这样的证据又如何有证明力?

二、本案围绕鼎城新都所涉及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文册平等人因为原来拆迁事宜园区政府已经口头承诺优先包给被拆迁的(本地人)。因此文册平等人多次和开发商协商,同时开发商因为新征地块为防止与被拆迁村民产生矛盾,也希望文册平承包点事情。绝大部分工程、运输都是开发商主动承包给文册平做的。但是开发商一方面将鼎城新都整个项目运输、土方等承包给了文册平等人(因此文册平改组新车队为承包事项做准备),另一方面开发商又分栋承包给了各个私人老板,从而致使私人老板与文册平等人产生了矛盾,但这些矛盾基本经过开发商负责人、第三方或派出所协调都已经解决妥当。整个鼎城新都工程既没有发生大的冲突,也没有发生任何打架等事件,又怎么会构成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呢?鼎城新都开发商无论在社会地位、经济实力还是个人能力都远胜于文册平等人,又怎么会这么容易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而且这么大一个开发商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难道不应该最先要求园区政府协调,或者报案吗?虽然本案有过数次报案记录,但是都是因为分栋的私人老板和文册平之间因为开发商将同一事项分包的原因导致,最后也是各方稍加协调就处理好了,难道这能构成强迫交易、敲诈勒索?

三、时代名城小区住户装修事件仅仅是通过物业公司宣传推荐,然后给物业公司每户200到600元不等的回扣,从而承接业主送河沙、水泥、上楼等业务。如果真的涉嫌强迫交易至少要威胁业主,或者对业主施工队、材料配送人难关设卡。如此之多的业主遭受强迫交易难道没有人从发生强迫交易到本案案发期间,没有任何人反应过,报过案?本案案发后就变成所有与之有交易的业主都涉嫌强迫交易?这明显不合逻辑!另外退一万步说,如果涉嫌强迫交易那么物业公司不应该是这一起强迫交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业主装修强迫交易案件,主犯物业公司收受高额回扣,违法提供业主信息等不进行处理,反而处理一些司机等劳务辅助人员,这又是什么道理,难道不可笑吗?还是说物业公司系开发商控制关系硬,有保护伞,不能动?这又如何使得人心安服!

四、关于聚众赌博这个事情,作为被告人家属这个是我知情的,我们也非常痛恨这群人无所事事经常赌博,基本上赌博赢了的就大吃大喝,输了就到处借钱、套信用卡,但也没有像判决书中所述那么严重,基本上属于聚众赌博,抽水用于吃喝玩乐,但绝对没有人开设赌场!而且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情,单凭一些过期的口供来还原事实这本就非常不可靠。

综上,文册平等人涉嫌犯罪是不争的事实,在全国上下大规模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背景下,他们被刑事追究也无可厚非,我坚决拥护支持对黑恶势力的依法严厉打击。但是本案通过公安机关强力介入,将一群社会二流混混,通过口供以及证人渲染描绘,浓墨重彩大力渲染被告人纹身等,强行将一群社会混混拉升为黑社会组织,将开发商交给他们做的事情定义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明显脱离了案件本身。恳请各级司法机关领导依法复查文册平案件,虽然本案还在一审判决阶段,还能上诉,但是我深知上诉并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永州市中院都已通过官方微信大肆宣传、炫耀“战果”,实际上这都是从上而下内定的,当我们提交上诉状后我们也收到过上级法院电话,表示判得这么轻你们还不服之类。对于案件我们只希望被告人受到公正、客观地事实认定和刑事处罚!恳请上级司法机关领导充分调查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以及是否被胁迫等,不轻信口供,不放过犯罪!作为被告人家属我们深知文册平等人是犯有罪行的,但我们绝对接受不了过分渲染的指控认定,人民法院为了尽快结案交差而走流程念证言、口供,而不查实案件,倘若如此,只能把我们这一群被告人家属被逼无路!

举报人:被告人家属

 文章标题:质疑零陵区法院关于文某某、陈某某等涉黑一案的判决,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tspt/130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