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乡市委市政府:您好!6月2日,有关部门就荒废电站问题现场召开了村民座谈会!我有两个问题,请上级领导高度关注!
其一,公民隐私权.出于对家乡集体的热爱,我就事论事反映村上的公共事务,个人信息被第一时间严重泄露…
其二,关于分配权.在上次答复中,官方明确指出系该户询问了原组长,并非政府干部调研时记录的询问对象,请有关方面不要混淆视听!
其三,,融易新媒体,使用权问题.依据法律,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村集体!我们现在的责任田也仅仅只有使用权!在此次调研中,谢姓书记说了:"修这条路并没有占用你(即该户)什么责任田,只是在道路整平时掉下了一些土"…随后,该户主也承认了上述说法!事实胜于雄辨,当时现场有这么多群众,我好像没有这个必要信口雌黄,无中生有!
在九十年代第一次修路中,即使当时占用了村民的责任田,村委会也在其后的分田面积上作了补偿和打了折扣.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当时,我家也被占用了农田,村上同样作了面积调整,组长并没有特殊对待和减免我家每年80斤谷,我家也没有在N年之后再占用村集体一块土地并以此作为补偿的借口?
综上所述,有关方面在历次调研中明显偏袒该户,有失公允,涉嫌违规!不仅如此,村上有些人还借此机会以所谓民主评议的白手套将非法占用变为合法化并使其名正言顺!试问:如果以后这个荒废电站没有被征收,该户岂不是可以永久使用该宗土地?并且,该户拥有荒废电站的土地使用权,等同村委会分给我们村民耕种的责任田一样!在下颇晓法律,土地使用权与管理权有天壤之别,敬请有关方面不要玩文字游戏!
在此,我请求地方政府坚持原则,依法将该宗土地收回村集体并归本组村民共同使用,彻底杜绝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歪风邪气!此风不可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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