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嘉禾县上级依法拆除石古元村郑某征、郑某光违法建筑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我们是嘉禾县石桥镇石古元村村民,现我们向上级举报我们四组村民郑新征、郑水关违反村级建房规划,霸占公共交通道上建房的违法行为,望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对郑新征、郑水光这种地痞村霸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拆除其违法建筑!2008年,我们村委对村民建房给水排水,道路交通,田园绿地等做了系统的规划和安排,并绘制了村级规划图,村、支两委曾在村民大会上宣布对村里制定的村规及规划方案,任何村民不得违反,如有违反按村规民约中最严厉的条款处罚。前些年,郑新征,郑水光到国土部门审批了宅基地各120平方米。如果按照国土部门批准的范围,将反并不影响村级规划,也不会占用公共交通,影响村民通行,更不会损坏村里的给水排水设施。但今年3月份,郑新征超出国土部门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强行在基本农田里超面积、超范围下基脚建房。按村里的建房规划,郑新征的新房屋后与郑知雄(又名郑新国)房屋应保持6米距离,但郑新征因超范围下基脚,现距郑知雄房屋只有4米距离,公共通道被挤占了2米,见郑新征如此霸道,当时其新建房周边的村民郑知雄与其协商,规劝其按村里规划图建房,告知他超面积,超范围建房会堵塞村里的公共通道,影响广大村民通行,更会损坏人行通道旁村里原有的给水排水设施(水管管路等),可郑新征不但不听,竟然口出狂言要炸平郑知雄房屋。对此,村里的村民纷纷向村委和镇规划站,国土所及镇领导反映,得到村民举报之后,镇规划站,国土所的相关人员都来到了郑新征建房的施工现场,阻止郑新征新房施工,并下达了停建通知书,但郑新征态度恶劣,拒不理会,见此情景,镇、村干部分别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时,为了避免法律制裁,郑新征偷偷逃离了现场,由于法律的威严和村民舆论压力,郑新征停工了一段时间,但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郑新征知道国家机关放假,无人上班,又壮起胆子恢复施工,我们到村支两委干部处反映,村干部说“我们没有执法权,正好去阻止他施工?”,到镇国土所和旋自然资源局反应相关领导都是不予理会,认为农村的村民违章建房现象,司空见惯,无关紧要。面对此景,我们感到心寒,我们广大村民不禁哀叹,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里,应该是法律至上,民生至上,为什么那些违法乱纪、称霸一方的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而我们这些遵纪守法,守护法律尊严的广大村民,正当合法的举报行为,却得不到村官和任何政府部门领导的支持?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人人都无视法律,那法律的尊严何在?郑新征可以损公肥私、违法建房、以后我们是否也可以违背法律,不顾他人利益,任意妄为,我们觉得回答应该是否定的!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强烈要求:对郑新征的违法建筑,立即由职能部门下达停建通知,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郑新征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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