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答复该事件本人有如下异议,该公司所说所作纯粹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第一、火烧竹山时间是2018年2月14日(农历大年二十九,集龙赶墟),当时整片山竹林只有现场三个人(一个老人和两个孩子在家看电视,时间是下午两点多,因无故停电后才出来拍照),且被烧处为冬水田,起火点距离道路有二十多米且全是高深1米多的杂草,人都无法走进去,不可能有任何人会下去那里点火,请问你公司怀疑人为纵火,证据何在?
第二、牛岗头起火后,郴电国际第二天安排廖会湘现场去处理故障,我方也有打电话致廖会湘,并有电话录音。廖会湘说瓷瓶松动、扎线脱落,另有一条扎线荡得太远,无法拉回扎紧,据专业人士分析,瓷瓶松动线晃动,空气负压大也会导致线路迸出火花。火烧山后一个多月后,村民亲眼见我方有该线路未扎紧的那根扎线还多次出现火花,燃烧发出的声音比放鞭炮声还要大。且村民林端祥多次打电话给集益供电所朱毅东反应情况并要求解决,)可以查电话记录。我方也有当面和林端详详细聊天的视频录音为证。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何来一说:“扎线断脱不会引起导线放电并产生火花导致火灾发生”,另瓷瓶炸裂引起线路接地也会引起火花,(郴电国际事后将整条线路都改道,淹盖事实真相,证据早已销毁,事发多年已无从考证,现在让我们找第三方出据报告纯属故意推脱,无赖行为)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组织这么多部门都是想尽各种办法推脱责任,敷衍此事。
第三、汝城分公司委派副经理袁剑民处理此事,一直都是答应赔偿并让我们找集益供电所朱毅东去上山核实面积,看现场实际损失。该员工每次都找各种理由推脱,(1路不好走;2、天气不好;3、没找到车;4、家里有事;5领导来检查等等,可以查我们的通话记录),推脱我方邀请,故意拖时间。最终于2018年10月份由朱毅东及当时救火的村主任谢运祥及林管站何凯辉一起去了现场,此时据事发时间已过去8个多月,虽然现场杂草重生,但大火烧毁的竹山依旧清晰可见。但他却睁眼说瞎话,说看不清被烧的痕迹,不承认村主任谢运祥指认的面积。态度极其不端正!且林管站已核实并画出火烧面积并出图。到12月份就单方全盘否定是电路起火引发山火。整整拖延了一年时间。难道所有的人证物证,及专业人士观测呢,都抵不过郴电国际的一方之词吗?世间公道何在???
第四、对于技术鉴定一事,当时汝城分公司老总袁剑平当面口口声声说现在市场没有第三方机构有这个技术可以鉴定,为何事件时隔两年后且在郴电国际偷偷更改线路后(线路改前改后我们都有拍照片)又单方出具了一个鉴定报告,这份报告没有现场的依据是怎么出具的?有权有钱有势就可以欺骗百姓,胡作非为吗??
第五、郴电国际对竹山所有权及对指证的知晓时间也在说谎。在大火烧山当晚我爸就打电话给朱毅东,询问失火情况,在过了三天后从郴州回来就到竹山上去看,并多次找朱毅东及乡政府部门,乡政府有关人员当时就说郴电国际是(大婆仔)。这段时间我爸去郴电国际大楼反复多次找领导协调。而郴电国际回复中说我们半年后才去找他们,谎话连篇。山林竹权一事,我方有签订几十年的承包合同为证。所烧的山主有蔡泽亮,林端明两家,(林端明家的紧挨着我方竹山,只有少部分被烧。)难道是要指责我们冒充人家去恶意诽谤,敲诈勒索之意。还是根本就不想出这笔钱赔偿我们巨大损失。
我爸因为竹山一事,多次跑到山上,由于气愤,4月21日脑梗于竹山的拖拉机路上。至今还未完全恢复!
请求政府领导给我们一个公道,还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并能实事求事的赔偿我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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