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起我们石子埂村九组就启了土地征收项目,融易新媒体,被征收土地的村民一共有22户,需拆迁房屋的村民一共有18户。在17年以政协联工主任叶某为首的镇领导主持了征地会议,当时既没有湖南省征地审批单也没有征地协议,只是口头讲是按一号令三万五千五一亩征收,被征收面积一共有124亩。以谭某为首的一些无房屋和承包面积在本地(在十几年前将承包面积抛荒或承包面积转让的户口)的户口要求将征收款共分共享,并签字同意。我们这被征地的22户就有百余口人,再加上以谭某为首的这些户口更是达到了两百多人,按照这种做法我们劳动生产的土地没了,征收款也要被瓜分,这不是把我们逼上绝路吗?被征地22户户主百分之九十不同意分配方案没有签字,会议最终没有结果。年底镇政府不经户主同意将一笔征收款直接打在村民的农村信用社直补金卡上,然后镇政府官员一直未在我们组露面。
2018年4月10日被征地户主联名到省信访局上访,于4月25日由泗湖山镇受理,在没有对当地做调查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均不属实的回复。
5月30日时任政协联工主任的叶某带领村镇干部以及司法人员准备强行分划我们的承包面积,在我们村民的阻止下他们才没有得逞,但我们原有的直补金也停止了发放(我们十分疑问他们是否有权利划分我们的土地)。
7月3日16户拆迁户户主联名报告到沅江市纪委,被交由泗湖山纪委处理,结果不了了之。
农历12月27日16户户主联名又拿报告找到了叶某与叶某协商征收方案,并要求叶某拿出征地审批单和征地协议。叶某以未到时间为由推脱,不愿拿出审批单和征收协议,并硬性要求按照共分共享来分征收款。我们被征地户提出可以按征谁补谁,要么就把征收款退掉恢复我们的耕地面积让我们正常生活。(我们不清楚分征地款到底是我们村民的权利还是他叶某的权利)
2019年6月17日召开了征收会议,我们村民要求政府拿出红头文件再来征收,叶某又提出要求共分共享。我们村民要求政府给出标名共分共享的文件,叶某直接答复没有文件,最多能拿2017年益阳市一号令(实为2014年一号令),最终我们户主代表撤出会议。第二天村会计熊某和叶某拿一个“扫黑除恶”的笔记本起草协议找到以谭某为首的户口签字大概六七户(这些户口一无土地承包权又无房屋在我们组)。余下半月里熊某一直找拆迁户“单独”签协议(扫黑除恶笔记本上的协议)。8月16日镇政府发通知停水停电,强迫我们拆迁,当天就有幼儿老人热到了医院,我们坚守几日后无奈被迫拆迁。按照协议书平房是860一平方楼房是900和1100一平方,对内饰装修也没有补偿。然后村民再建房屋需要花三万五千五一亩买宅基地,这些钱不清楚是否收入国库。
2020年3月28日村会计熊某电话通知开会要求划分村民的土地经营承包权,我们提出我们当地村民百分之九十户主不同意。村会计自编分土协议,不接受村民的任何建议。我们拆迁户一散会,谭某为首的户主又协商如何分土地。其中拆迁房自己拿钱买了政府的宅基地,所有拆迁户在发地规划中还被扣了0.6亩耕承包面积。
拿本户举例,本户一共有11.3承包面积,其中被征收面积为6.45亩,宅基地有0.9亩。至今只收到了十万六千二百八十二元。按照熊某的规划现有承包面积只剩2.22亩。我户自从开荒起就住到了了这里种地至今,每次交国家粮也按亩都足数上交,每次防汛都按时参加,公路建设按大概100元一亩一共交了三年,反倒是拿征地款却不是来按亩了。如今沦落到这种地步,一无宅基地,耕地面积寥寥无几,拿着这十万余元叫我如何生存,我不清楚我以后是吃社保还是吃低保。像本户这样的情况的户主我们多次找叶某协商,他就是一句先同意他的共分共享,再来谈我们的想法和要求。我们至今还没有看到土地审批单和征地协议,我们不清楚到底是国家文件导致了我的如今惨况,还是某些官员别有用心。三年来我们一直打益阳市长热线,每次市长热线都积极受理了,但每次泗湖山镇政府都欺上瞒下以征收大致已完成作为回复,事实上这些问题一直都没有处理,里面的问题更是复杂不堪。
现将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1、叶某是否有权利不拿审批单和征地协议来进行征收?
2、叶某是否有权利无视被征地户主的意见,主张共分共享?
3、政府是否有权利,在被征地户主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就直接打款?
4、征收款的去向是否要有财务公章?
5、村镇干部是否有权利划分村民的土地经营承包权?
6、政府采取停电的措施是否合法?
7、宅基地的购买款去了哪里?
8、户口进入本组一直是需要村民集体签字同意的,他熊某何来权利让这些户口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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