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湖南省各级政府领导:
关于修建平益高速暴力强拆强征十问平江县政府
我们出生于一个美丽祥和的小镇,它的名字叫伍市镇,隶属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那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在我的村子里,村民们世世代代都非常勤劳和诚实,他们用汗水浇灌土地,用心血培育粮食,用粗糙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2019年初开始,大家陆续听到消息说平益高速公路要从我们叶石坪村、四知村、童家塅村及马头村经过。所有人的心情都是复杂的,首先当然很开心,因为修路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也会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减少贫困户。但是也很难过和不舍,一想到要离开这个世代居住的家就难免悲从中来。但是村民们大多还是愿意舍弃小我,因为大家都相信党和政府是和我们站在一起的!
然而2020年春节过后,平江县政府及伍市镇政府开始实行一系列不合理、不合法的拆迁行动和政策,给所有一辈子勤勤恳恳、老实巴交的村民们当头一棒!这些政策和文件不管站在人情、法理或市场等任何角度来说,都是非常不合理的,并且疑点颇多,为此,我们请求岳阳市委、市政府、纪委的领导给予帮助,解决十问平江县政府的问题。
一问:拆迁依据的平政发(2020)2号文件,没有在任何政府网站或者拆迁过程中予以公示,是否违反了信息公开原则?还是内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是不是有一天它会突然消失,就像它从没有被颁布过一样?解释下这个极不合理的2号文件,价格压到最低,各项限制条件苛刻,还有各种不合理的扣款。
二问:村里将近百分之八十的房子属于90年代建立,都是居住了几十年的合法住房,那个时期根本没有领证这个概念,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政府一味地直接将这些房子认定为违章建筑,且发出限期拆除建筑物决定书,扬言过几天就要不顾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来拆除农民奋斗一辈子辛苦置下的合法家业。既违反合法建筑认定的实体规定,又未遵守必要的行政拆除程序。完全置法律于不顾!其次,政府不从实际出发,考虑人民的利益,简单粗暴地将未取证房屋认定为非法建筑,那等同于我们村村民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那难道不属于贫困人口,那怎么也不见政府给予脱贫帮助?伍市镇政府的这些行为既违背了合法行政原则,也违背了合理行政原则。实在难获民心。再次,政府将部分未取证房屋按照合法建筑补偿,难道政府可以对同样的未取证房屋合法性进行选择性认可?请问是谁赋予的伍市镇政府的此项权利?
三问:2020年4月17日才贴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按照常规程序应该还有听证等环节,目前正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还未公示,镇政府却在一味地恐吓农民尽快签字;在4月29日下午发了一张强拆通知书给了马头村一户村民,4月30日上午8点在平江县征拆办、伍市镇政府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及公安民警的直接参与下,对房子及钢架棚进行了强制拆除。其中公安民警强行将屋主连拖带抬驱离现场,让受害人的身体受伤,到目前还没有恢复,也没有直接处理。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相关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如此公然违法违纪行为却没有任何人能够处理?一个行政机关,本应在第一时间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堂而皇之的充当起强拆的马前卒、刽子手,实在是骇人听闻、人心惶惶!居住了几十年的家就这样被一纸文书判定为违法建筑并面临野蛮强拆风险?实在让人寒心而且汗毛竖起,平江县征拆办、镇政府及公安民警的权利难道凌驾于法律之上?不但如此,4月30日又对叶石坪村的一户村民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
四问:目前公布的征收土地公告明确规定“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上有平江县政府盖章。虽然公布的征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按照《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岳政发(2019)2号)文件及平江县相关文件执行,但平江县相关文件为何不列明?现在要求按平政发(2020)2号文件没有任何依据。且农民均提出异议,即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仍未纠正该错误行为,该文件的发布单位为平江县自然资源部,位阶较低,仍应按照平江县政府公示的征收土地公告的规定执行。我们坚决要求按照岳政(2019)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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