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汝城县集益乡集龙村领足下组蔡泽亮,联系电话139****1783,现实名投诉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经理袁剑平、副经理袁剑民等人侵犯、漠视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1、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疏于管理,导致汝城县集益乡牛岗头发生电路故障引发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隐瞒灾情不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汇报;
2、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自己辖区发生电路故障自己组织人员鉴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3、违反群众纪律,在处理电路故障引发的火灾过程中,慵懒无为、不讲效率,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切身利益不及时解决,消极应对、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关系,损害当地人民群众利益。
事情经过:2018年2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中午,家住集龙村牛岗头的林端详家人正在看电视,突然停电,发现停电后随即出来观察,看见电线冒烟、电线及电杆下方有直径1.5平米左右的杂草开始起火。因当天气温较高风势较大,十几分钟后火苗顺势四处扩散,导致稻田周边的竹林也着火了。发现火情后,林端详马上打电话给村委会报告,村组干部将火情报告给集益乡政府,集益乡党委、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60多干部群众到山上救火。现场参与救火的干部群众,在救火的过程对现场进行了简单的拍照,并查看了现场过火的痕迹,发现大火燃起的地方系从电线及电杆下方起火的,而且有严重的烧毁痕迹。
事发后,本人几次请求乡政府出面与郴电国际协调,同时也无数次找到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请求汝城分公司将案情灾情向郴电国际总部汇报,派员参加勘察现场、核定过火面积、解决受损经济问题。我按照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的要求,请当地林业部门和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安排的工作人员朱毅东,到竹山现场核实了被烧毁的竹林面积,经初步勘验有40多亩经济竹林被烧毁,损失达165600元(具体见补尝说明)。
面积核实后本人无数次找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而汝城分公司找种种理由推卸责任,未做出任何实际解决问题的行为和答复,一直将该事拖着,融易新媒体,不解决、不汇报。因为此事求助无门,导致脑梗住院,身体受损,至今尚未恢复,对本人及家人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救火的几十人亲眼目见,亲身在场都明白是因电起火的,而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自己安排自己的工作人员进行试验后说与其无关,到现在要我们拿出起火原因技术鉴定证明才认可赔偿,我想问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
1、我们农家在场几十人亲眼所见,亲身经历都不是事实?
2、现场参与救火的党、政、村领导看到的、手机拍照的相片,不是事实?
3、如果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认为与其无关,为何开始同意答应赔偿,而且还安排益将其下属单位供电所朱毅东与林管站去勘察现场?
4、到2019年5月,集益乡派谭海洋乡长陪同一起去郴电国际找袁剑平协商,袁剑平说:“不是你们想要多少就有多少”?还要求受害人提供起火原因现场技术鉴定?时隔那么久,过火山上已经长满杂草杂木,袁剑平让我们出具“起火原因现场技术鉴定”,还不如让老百姓上天摘星星!!!你们郴电国际当时干什么去了?
5、事实要经得起检验,对郴电国际这种推诿不作为、不体恤老百姓苦难的工作行为,本人非常气愤,无数次诉求、请求,腿都跑断了。2019年5月30日,去看竹山,被烧毁的竹子依在,整片的竹子没长几棵,因为根系已被烧毁,没有7-9年时间不能完全恢复原来浓密的样子,这种情况可以咨询老百姓或者办厂的一些专业人土。
为此本人强烈检举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的理由:1、事发后当时承诺赔偿,现在又反推无任何责任;2、未及时聘请第三方(林业、森林公安和消防部门来鉴定及划分责任);3、违规自我鉴定,自证清白,“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4、袁剑平、袁剑民和集龙乡变电所朱毅东不作为,侵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当地老百姓林端祥说起火后两个月,起火处电杆上还经常打火花,像放鞭炮一样的声响,还打电话给朱毅东叫人去维修。
叩请领导们为民做主!!!严查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经理袁剑平、副经理袁剑民等人侵犯、漠视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并督促郴电国际集团依法依规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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