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头条追踪:新宁一免职又受处分的局长,半年多不上班工资照领(图)

新宁一免职又受处分的局长,半年多不上班工资照领(图)

有多位知情人私下告诉我,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王惠紫几个月不上班还照样领工资,说到此事时他们愤愤不平,认为违反了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是极不公平的,其实这就是腐败,融易新媒体,他们说得斩钉截铁。

在没有核实到相关证据前,我一个小老百姓不敢写,也不敢投诉,经多方了解,可以确定知情人所说是真实的,为此,前些天我专程到新宁县纪委实名投诉王惠紫半年多不上班照领工资,新宁县纪委已经受理我的投诉,纪委的领导表示会按程序办理。

?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王惠紫恃权剥削门卫,后遭报应于2019年8月份被媒体曝光后予以停职并接受调查,之后免职,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卫明确告诉我自去年8月份王惠紫遭报应被媒体曝光停职后没有看到他来过局里,2020年4月9日这天门卫说看到其来了一趟局里。

门卫一年多来干了活未领到一分钱的工资,被免职又受处分的原局长王惠紫,不用来签到打卡,也不用上班工资却照领,难怪连该局有人私下直呼黑了天!

国家三令五申,明文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部门有吃空饷的人员存在。但王惠紫半年多都不用上班,却照样领取着国家的俸禄。

究其原因,是该局钱太多,没地方放还是王惠紫上头有人罩着呢?我想只有那些监察部门、纪检部门,通过严查才能找到原因。

王惠紫拿的钱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是纳税人的辛苦钱,我们不容如此蹧踏,如此浪费。所以恳请那些行使着监察监管职能的部门严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交待,给纳税人一个交待。期待新宁县县纪委的查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我就不明白,公务员没有特别原因可以长达半年多不用去上班却工资照领,试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那些规定对王惠紫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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