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消费者作为看方,表面上看,二选一似乎和其不相关,但是往往买单的就是用户。商家迫于压力,放弃了更多的平台和渠道,为了保证营收和利润,在价格上自然不会有很大的力度,甚至还会出现加价的行为。作为消费者,也是别无选择,只能选择单一平台购买,为那多出的成本买单。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告诉TechWeb,存在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用“二选一”策略,这是损害其他电商以及消费者福利,更侵害自家平台内中小商家权益。目前,极个别电商平台或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优势,把商业优势转化为欺诈平台内经营者正当权益行为,这种现象需引起格外重视。
法规逐渐完善但二选一仍难被禁止
一名店主告诉TechWeb,自己作为中小商家,在双11的时候曾经遭到过平台的二选一要求,虽然有着反抗的心,但由于势单力薄,最后只能妥协。对他来说,即便是损失了一部分用户和营收,但也比“封杀”的好。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今天,二选一已经被依法禁止。2018年8月31日,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在此之前,2015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此前也曾表示,电商行业存在的”几选一,那是一种极不合法亦不合理的商业安排。
不过,即便是这样,“二选一”的情况仍旧是屡屡出现,而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取证。一方面,平台方自然不会承认强迫商家二选一。另一方面,商家又怕得罪平台,不敢发声。而对于被抵制的平台方,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方便请求行政和司法机关的介入,最后只是打口水仗,不了了之。
曹磊指出,行业竞争无处不在,要想求得生存,唯有平台不断创新、挖掘新的模式,吸引商家以及消费者为之“买单”,而不是走“险路捷径”。不论是舆论攻击还是强制商家“二选一”,都是吃力不讨好的竞争方式,不仅限制了行业的发展,还对平台的声誉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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