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法院认定的事实完全矛盾。”李冬冬告诉记者,江夏区法院认为,新朗物业没有向仲裁调解书指定的胡世家账户转账,而洪山区法院认定新朗物业已将款项打入胡世家账户。
新朗物业负责人则表示,此前,7名农民工的6.3万元补偿款确已打入代理人胡世家账户。因为胡世家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留下的建设银行账户无法汇入钱款,遂根据其要求,转入其工商银行账户。
2019年6月,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关注。6月27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审委会研究认为,本案发现新的证据,应予再审。
6月28日,江夏区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调解,调解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涉事用工方确已于2017年11月17日,将补偿款转账到胡世家的工商银行账户中。再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胡世家在7月30日前将7名农民工每人9000元及利息730元支付到位。
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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