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网络直播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分析,归纳出虚假宣传、退换货难、诱导交易等七大类问题。
网络直播销售作为新兴销售方式,通过互联网和音视频技术拉近了商家与消费者的距离,丰富了人们的消费选择,扩大了社会就业,促进了经济增长,成为网络销售领域的亮丽风景。但正如上述新闻所报道的那样,伴随着网络直播销售的发展,难免鱼龙混杂,出现了不少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一些网络直播销售从业者见利忘义、见利忘“法”。
治理网络直播销售乱象,离不开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也需要相关平台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不妨创新思路和方法,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思维,探索引导网络直播销售中的带货网红,积极参与普法。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们每个人都应参与其中。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拥有可观流量且参与商品销售的带货网红有更大的责任,从自身做起,为普法做更多的工作。
尤为重要的是,普法的前提是知法守法,能够积极参与普法就说明对自家商品的自信,这对于带货网红来说是一种难得的“品牌增值”。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参与普法、推动全民守法,不仅有利于消费者,也有利于保护包括带货网红在内的各参与主体。毕竟,恶意差评、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也困扰着不少网络直播销售者。
用网红大流量助推普法正能量,并不是要让每个带货网红成为法律专家或者普法专家,也不是要在直播活动中僵硬地插入法律知识宣传,只是希望带货网红从最基本的知法守法做起,了解与自己带货有关的法律法规并认真践行,同时发挥自己的“流量优势”,带动更多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然,做到这一点,不能只靠带货网红的觉悟,更需要政府、行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的引导和鼓励,共同创造网络直播销售的良好法治环境。
,融易新媒体 文章标题:【用网红大流量助推普法正能量】 内容摘要: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网络直播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分析,归纳出虚假宣传、退换货难、诱导交易等七大类问题。 网络直播销售作为新兴销售方式,通过互联网和音视频技术拉近了商家与消费者的距离,丰富了人们的消费选择,扩大了社会就业,促进了经济增长,成为网络销售领域的亮丽风景。但正如上述新闻所报道的那样,伴随着网络直播销售的发展,难免鱼龙混杂,出现了不少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一些网络直播销售从业者见利忘义、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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