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王女士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看到俞某的判决书,看完后才很确切地知道丈夫俞某以往的犯罪记录。“看完后很震惊,根据他之前给我的描述,我以为只有一起,但是我看到罪案不止一起。”
王女士表示,俞某之前跟她说的是抢劫未遂,而且不是主犯,是和朋友一起去帮忙的,最后被连累拖下水了,所以就坐了8年牢。此前王女士也曾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之所以婚前知道俞某有犯罪记录两人还是结婚了,是因为当时俞某说自己是一时讲朋友义气,年少不懂事,所以王女士选择了既往不咎。
然而,王女士看到判决书后表示当初俞某婚前的说法并不属实。“今天从判决书里看到的不是这样,明明就是多次作案,也就是说他不是被朋友被动拖下水,也不是说出于朋友义气,就是他自己想要抢钱,就是这么简单,而且他犯的事情不止一件。多件罪行对我隐瞒,直到看到判决书我才知道。”
北青报记者在王女士发布的判决书中看到,俞某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于2006被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最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俞某犯抢劫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判决书中还显示,在此案之前,俞某还于2003年9月因盗窃被江阴市公安局决定罚款200元;2005年12月,俞某因寻衅滋事被江阴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