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开业大酬宾,
颈椎不舒服的周女士心动了。
然而享受一次免费针灸服务后,
她竟得到肺部插管、住院14天的回报……
今年4月底,周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得知一家中医诊所开业大酬宾活动,可以免费为病人做一次诊疗活动,于是有点心动的她便去一探究竟。
周女士感觉自己颈部不舒服,让那家中医诊所的坐诊医生给她做了肩部颈椎3、4、5、6、7节的体征检查,发现棘突有压痛点,诊断是颈椎病。于是医生以针灸的方式给她治疗 ,在肩井穴、风池穴、大椎穴、合谷穴各扎了1针,并留针10分钟,同时对她进行电疗,最后起针后给她做了个刮痧。
在扎第一针也就是肩井穴的时候,周女士感到胸前一阵疼痛 ,并把这个感受告诉了主治医生,医生向她解释 进针的时候皮下神经比较敏感可能会痛,进针后有麻涨的感觉属于正常反应 。
然而,就是这一针出问题了 ——当天傍晚,周女士感觉胸闷难忍,在该诊所负责人的陪同下进了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急诊,被确诊是针灸导致的气胸 。
为了治疗气胸,周女士吃尽苦头。先是肺部插管治疗,后无效又转至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14天后才得以康复 ,共花费一万多元。
周女士越想越懊恼,本想蹭个免费针灸,却被扎成气胸。
另一边,这家中医诊所的负责人也觉得很无辜,明明只是想搞个免费活动积攒下人气,却不曾想刚开业就遇到这样的事儿。
于是两边关于赔偿的问题谈了一个月却始终谈不拢 ,闹到了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又去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最后又来到县卫生监督所。
当市民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科咨询解决途径。一般来说解决途径有:一、本医疗机构内部协商;二、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法院民事诉讼。
周女士前两个救济途径都尝试失败,只能尝试最后一个法院民事诉讼途径。在此之前,周女士来到了卫生监督所,她想知道这家诊所到底有没有违法 ?
象山县卫监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在对诊所病历、门诊日志都进行了取证,查看视频监控,对诊所医生和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等。在经过大半个月月的调查取证之后,排除了消毒卫生等其他原因,最后锁定在做针灸的这名“医生”身上 。
执法人员发现该名医生取得的是“执业助理医师”,而非“执业医师”。这多了“助理”二字,意义大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也就是说该“医生”不能单独为周女士开展针灸治疗。
该“医生”未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诊所内单独开展医师执业活动,已经构成违法。象山县卫生监督所遂将其立案调查,一旦查证属实,他将面临“停止医师执业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关于周女士和诊所之间的赔偿问题,经过执法人员的劝解,现也已达成一致。而该“医生”对他自己作为一个执业助理医师却单独执业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甘愿受罚,并表示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罔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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