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

在克服“唯论文”的同时,还要克服“唯帽子”倾向。《总体方案》提出了5条具体举措。一是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二是改进学科评估,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三是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四是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五是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

上述负责人指出,学生是接受教育的主体,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础环节。正确的评价“指挥棒”,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扭转当前学生评价中存在的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等错误倾向,《总体方案》着眼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要设计了7项改革任务。

具体包括: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上述负责人说,社会选人用人对于引导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牵引作用。“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过分注重高学历高文凭,有的甚至非名校、海归不要,这是一种现代版的‘出身论’,不利于实现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为破除“唯文凭”的弊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总体方案》提出5条具体改革举措。一是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二是提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三是提出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四是提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五是提出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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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

内容摘要:在克服“唯论文”的同时,还要克服“唯帽子”倾向。《总体方案》提出了5条具体举措。一是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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