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对这些问题信访举报不断,特别是督察组进驻之后,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反映强烈。”督察组透露,截至今年9月24日,督察组收到涉及中铝包头铝业的信访举报达276件,占有效信访总数的92.9%。
据督察组介绍,中铝包头铝业电解铝生产时产生大量电解槽大修渣、炭渣和铝灰等危险废物。2016年,国家明确将炭渣和铝灰列为危险废物。直至2017年和2018年,中铝包头铝业才分别建立管理台账,但对2018年前产生的铝灰未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全部违法外售;对转运过程中散落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外的大量炭渣不进行清理,仅“以黄土覆盖,一遮了之”。2017年至2018年在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中铝包头铝业在厂区内填埋大修渣处置后废渣约1.1万吨。
督察还发现,中铝包头铝业铝灰暂存库和大修渣库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大量氨气无组织排放,味道非常刺鼻。此外,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督察组透露,2013年以来,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累计达126次,主要涉及污染物超标、无组织排放、未批先建等问题。
要求两央企查处违法下属企业
“漳县祁连山水泥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违法越界开采长达十年之久,虽然被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处罚,依然我行我素,两个矿山均长期违法越界开采。”督察组指出,漳县祁连山水泥的行为已经“逾越法律底线”。同时,甘肃祁连山水泥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起到中央企业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对下属企业考核不严不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对于中铝包头铝业,督察组则指出,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环境管理粗放,长期忽视群众合理诉求,粉尘、噪声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突出问题,生态环境守法意识不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上级企业,对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问题长期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力,既没有在各项考核中有所体现,也没有开展过有效的督促整改。
督察组表示,已要求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文章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批两央企下属企业逾越法律底线(2)】 内容摘要:“群众对这些问题信访举报不断,特别是督察组进驻之后,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反映强烈。”督察组透露,截至今年9月24日,督察组收到涉及中铝包头铝业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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