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干的,看到女士内裤我就想偷……”欧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日前,在上海市金山区作案多次的“内裤大盗”欧某某落网,为寻刺激,他共盗走66条晾晒在外的女士内裤。经司法鉴定,证实犯罪嫌疑人欧某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和恋物症,但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欧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院透露,2018年12月23日一早,受害人陈女士将前一日换洗的衣服晾晒在家中围墙处的晾衣架上。当天15时许,她准备收衣服,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内裤。陈女士由此想到自己4个月前,内裤也曾被盗,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2018年12月25日13时55分许,派出所民警在金山区某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骑车男子。由于之前在调取陈女士家附近监控中,民警就曾发现过该男子,且衣着也与监控中相似,民警认为其有盗窃嫌疑,遂将该男子扭送至派出所。
“是我干的,看到女士内裤我就想偷……”欧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欧某某交代,2017年至2018年12月23日期间,他独自一人骑自行车至金山区某地多次窃得居民晾晒的女性内裤,共计66条。随后,欧某某将窃得的女性内裤藏匿于暂住地内。
日前,金山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欧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欧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欧某某在两年时间内先后几次实施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检察官提醒,切忌因为觉得财物价值较低而产生顺手牵羊的想法,否则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