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市规范群众诉求处置流程 紧急事项4小时内妥善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急办事项责任单位接到转办通知后4小时内妥善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8月18日17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乌鲁木齐市信访局局长黄大浩说,为了能够更好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切实维护好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乌市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设立了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群众诉求的受理、处置、跟踪督导、回馈等工作。

通过规范处置流程,乌市将群众诉求分为医疗救助、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离乌返乌、复工复产等五类,并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分为紧急、急办、一般三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专班对群众诉求进行初步甄别判断,并按照流程进行分类处理。各受理渠道按照职能分工详细记录诉求内容,对群众合理诉求或咨询的事项,能直接回答的按照国家、自治区和乌市相关政策现场予以准确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进入转办环节。对需要各区(县)或相关单位办理的,融易新媒体,按程序迅速转交办,其中紧急事项由专班专人盯办协调,即收即办、妥善处置,急办事项责任单位接到转办通知后4小时内妥善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一般事项责任单位接到转办通知后12小时内妥善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市、区(县)两级工作专班牵头负责群众反映的紧急、急办事项以及媒体曝光问题,责任单位逾期未办结事项等,按程序进行督办并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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