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西安市首例具有“以商护黑”犯罪特点的典型案件。本案涉及犯罪活动近40起,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涉及犯罪活动最多的案件。公、检、法机关对张涛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的公正审判和依法严惩,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使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大幅上升。
强买强卖敲诈勒索
5年非法敛财两千余万元
1972年出生的辽宁男子张涛是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张涛分别注册成立了西安鑫心缘商贸公司和陕西同心龙盛钢结构装饰工程公司,并担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纠集梁某、赵某任经理,分别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外围事务,雷某负责停车场事务收费和管理,还有财务人员、一般业务人员,形成了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涉黑组织,人数一度从十人左右发展到六七十人。
张涛等人自筹建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到被抓获,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占绿地SOHO小区地面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强占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经营洗车行,并先后在西安市逸翠园i都会小区、逸翠尚府小区、林隐天下小区、高新第五季小区、海珀香庭等小区,非法收取在小区开展业务及摆摊做生意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费,强迫小区内的业主和装修人员购买其公司的沙子等装修材料。
经鉴定,2010年2月至2015年6月,该组织共取得停车费、管理费、销售建材收入、垃圾清运收入等共计2051万余元。
文身黑T恤平头
组织成员外貌特征十分明显
2015年6月,公安机关将张涛等人抓获。破案后,公安机关冻结涉案款项456万余元、扣押涉案款项21.9万余元、猛禽6207CC汽车、江铃牌汽车各一辆、吸毒工具、枪状物等。
据了解,该组织成员文身、黑T恤、平头,外貌特征十分明显。张涛要求成员对他要绝对服从,要求手下事前请示、事后汇报,稍有不从,轻则打骂,重则开除。受张涛等人指使和安排,该组织先后在高新区绿地SOHO、逸翠园、林隐天下、高新第五季等小区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扰乱管理秩序等近40起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一区域内的装饰装修的施工、装修材料的经营,甚至卖盒饭的小摊小贩,在开业之前,拜访张涛成了一道必经程序,否则在施工和经营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麻烦。
除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们还犯有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及其他违法事件。
近40起违法犯罪活动
团伙12人均获有期徒刑
雁塔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涛为扩大社会影响、确立强势地位、攫取经济利益,采用成立公司、招聘员工、签订合同等合法形式,先后在高新区绿地SOHO、逸翠园、林隐天下、高新第五季等小区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扰乱管理秩序等近40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涛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梁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某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以至于受害群众和业主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报警求助,忍气吞声,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在经济领域、社会生活领域都造成了重大影响。
2016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400万元、罚金55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宣判后,张涛等10人不服,提出上诉。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马某申请撤回上诉。
西安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清楚,定罪准确,惟认定张某某参与恐吓、威胁宋某的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改判。2018年7月5日,西安中院公开宣判,张某某寻衅滋事罪的量刑由原判1年10个月改判1年6个月,其余均维持原判。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政勋点评称,该起案件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既实现了个案的公正,也为日后处理类似案件积累了经验、创造了先例,又维护、推进了西安市的安全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记者 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