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童模被母亲踢踹背后:“红的孩子”一年挣一套房

  给童模尽快穿上“法律保护服”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吴攸

  今年4月,年仅3岁的童模妞妞被妈妈踢踹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还有“你马上把包给我捡起来,我在拍的时候你最好少惹我”的斥责声。月收入两三万,“红的孩子”一年挣一套房,童模再次吸引了大众视线。

  随着层层挖掘,捏脸、斥责、打骂等问题被一一揭开,更有甚者,一位5岁童模拍片到虚脱,有的童模被父母严格控制饮食,试图延缓孩子发育,以延长孩子的童模“事业期”。

  如何保护“镜头下的童年”不受侵害?5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出台《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滨江有10多家大型拍摄基地,童模流动量大,检察机关促成《意见》出台,旨在规范培训机构商业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产业良性发展。检察机关在积极履职过程中,发现童模活动有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发现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问题、童工问题等权利保护方面履职不到位的,将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纠正,对超期拒不整改纠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行业野蛮生长亟待监管

  童模妞妞工作繁多,是好几家童装店铺的御用模特,正是因为身心俱疲才导致她拍摄时状态不佳。

  电商从业者黄女士告诉记者,“从童装到儿童用品再到童模拍摄,产业链带来的巨大利益,加上法律法规不完善,让这个行业完全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

  戴美瞳、化浓妆,半睡半醒间就坐在化妆台前任人涂抹,为了让孩子“听话”,手机、零食更是轮番上阵,只为让他们在拍摄时提高效率。黄女士坦言,在拍摄现场一些父母素质低脾气暴,孩子有情绪直接就上手,工作人员也不好劝,“毕竟是人家孩子”。

  妞妞事件发生后,滨江检察院检察官陈开腾开始奔走在滨江多个摄影基地之间,她发现摄影基地只是收取场地使用费,和童模不直接发生关系,虽然拍摄现场都有家长陪同,但不乏存在童模反季节穿衣、工作强度大、家长训斥、管理混乱等现象。作为一位9岁孩子的母亲,童模的工作现状令陈开腾深思。

  自2015年开始,滨江检察院成立了未检工作部门,并设立了以检察官个人名字命名的“开开工作室”。针对发现的童模问题,滨江检察院没有迟疑,联手相关部门迅速出手,将童模纳入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范围。

  《意见》的主要内容,即对参与到商业广告、产品展示、T台表演、艺术作品等活动中,利用自身形象、气质作功能性展示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权益保障。

  滨江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国刚介绍,《意见》中明确了童模活动的范围、童模活动从业人员及童模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职能部门工作内容等,着重对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等予以规范,倡导童模活动应当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比如,在童模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连续使用童模超过一周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导致童模辍学或变相辍学;不得连续活动超过4小时;不得让儿童穿戴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或引导儿童做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动作、行为;不得以殴打、谩骂等虐待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尽管妞妞事件只是个例,但《意见》对拍摄场所也提出了要求,明确拍摄场所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确保童模活动健康开展。

  滨江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长黄勇告诉记者:“《意见》出台后,我们主要对辖区的基地进行摸底,对工商登记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登记。同时,我们对《意见》做了宣传,要求基地做好拍摄人员登记以及提示注意儿童权益保护。下一步,将对基地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增强基地负责人意识。”

  培训约拍线上依旧火热

  距离杭州100公里外,有“中国童装之都”之称的湖州织里,在此次童模风波中也被推上风口浪尖。

  “时尚看巴黎、童装看织里。”童装城鳞次栉比的店铺里,不少主打服饰的挂钩前都贴上了模特穿着拍摄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