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点事件:广西一批干部失职失责被处分

    100多人去世仍领养老金、补助金!广西一批干部失职失责被处分

    近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通报,多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柳州柳江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柳江区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股股长黄柳英在落实养老保险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间,黄柳英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工作中审核不到位,未能及时获取已去世人员信息,导致辖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对象158人在已去世的情况下,区社保局仍然向该158人的账户发放养老金共计473701元,目前款项已全部追回。黄柳英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黄柳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柳江区进德镇社保中心主任覃春琴在落实养老保险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间,覃春琴未按规定对进德镇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进行审核把关,未能及时获取已去世人员信息,导致辖区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对象17人在已去世的情况下,区社保局仍然向该17人的账户发放养老金共计47048元,目前款项已全部追回。覃春琴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覃春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柳江区纪委监委)

    

    南宁马山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周鹿镇大坛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陆雄、村委副主任胡志远收受危改户辛苦费问题。2012年至2016年,陆雄在担任大坛村委文书、大坛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收受2户危改户送给的辛苦费共计6000元;2012年,胡志远利用其担任大坛村委副主任职务之便,收受2012年2户危改户送给的辛苦费共计700元。另外,胡志远在2017年12月被批准成为预备党员和2018年12月转为正式党员时未向党组织主动说明此问题。2019年12月,陆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志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永州镇坡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陆宝英在危改工作中失职失责和在冬春救助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陆宝英在明知本屯一村民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在其评定报告上签字并上报镇民政办,使其违规获得2015年度危改补助1.83万元。另外,在2017至2018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中,陆宝英明知其父亲户不符合救助条件,仍将其上报给民政办,使其父亲户享受2017至2018年度冬春生活救助金500元。2019年12月,陆宝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乔利乡兴科村村委会计韦启环在农村低保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至2018年,韦启环在协助乡政府开展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融易新媒体,未注重入户开展核实工作,使其包片的屯中一外嫁女领取低保金3340元。2020年1月,韦启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山县纪委监委)

    

    钦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西寮村党支部副书记冯传耀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6月至2017年8月间,冯传耀在协助犀牛脚镇政府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要求认真排查上报辖区低保对象死亡信息,导致民政部门继续向已死亡的6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合计10966元。2019年5月,冯传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西寮村委追缴多发放的低保金上缴国库。

    2.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屯良村委会主任黄焕新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黄焕新在担任屯良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贵台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以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叔叔黄某某名义申请获得2016年度危房改造资金1.73万元,用于自己家庭建房开支。案发后,黄焕新退出违纪所得。2019年11月,黄焕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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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柳州柳江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柳江区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股股长黄柳英在落实养老保险工作中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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