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这块地早已经是池塘了,没有种植层,没法耕种,所以鉴定不出对耕地造成了多少程度的破坏。”诸暨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这样告诉钱报记者。
    但是,这个答复是口头作出的,没有书面说明。
    而根据《浙江省耕地破坏鉴定办法(试行)》规定,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接到耕地破坏鉴定申请后,对提交鉴定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将有关材料退回。
    “有个书面回复的话,我们也好向老百姓交代。”牌头镇政府一位人士告诉钱报记者。
    一边是老百姓的不断反映,一边是无法拿到的鉴定结果,这让当地政府和国土部门感到很是为难。
    2020年5月,牌头镇政府再次向诸暨市国土局发函,靖江村地块的填土问题,破坏土地面积大,性质恶劣,部分群众反复到镇里反映情况,恳请再次帮助申请鉴定。
    但依然没有结果。
    7月11日,钱报记者来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绍兴市耕地破坏鉴定委员会就设在该局耕地保护处。经联系,耕地保护处负责人表示,在外开会。他让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和采访提纲,表示征询领导意见后会联系记者。
    但数日过去,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对方只字回复。
    由于没有这个鉴定,这个案子也就立不了。目前,牌头国土所只能要求当事人周某修复耕地,渣土挖掉运走,铺上黄泥。
    类似事件并非个例
    相关法规需要完善
    牌头镇的土地利用规划显示,靖江村这块6亩多的土地,明确属于耕地。
    在2009年的遥感卫星图上,这里是一块旱地;2013年的遥感卫星图上显示,地已经变成了水塘。到了2019年,水塘被填,又成为一块旱地。
    那么,可以这样任意变更耕地的用途吗?
    当地国土部门有关人士告诉钱报记者,按照法律,肯定是不能的。《土地法》明确规定,禁止在耕地上挖塘养鱼,种植果树等。但是在现实中,却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在发生。
    “这涉及到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部门有关。”这位人士说。另外,法律上虽然明令禁止,但是并没有相关的处罚条款。
    “法规规定不能这么做,但是怎么处罚,没有相关规定。”上述人士称,这样变更用途的行为也不需要国土部门审批。他认为,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完善。
    他还表示:“像诸暨这样的案子,并不是个例,在我们执法过程中,对耕地破坏的鉴定一直是一个难题。”
文章标题:【诸暨靖江村6亩多耕地遭破坏 一年了为何仍无法立案查处?(2)】 内容摘要:nbspnbsp“理由是,这块地早已经是池塘了,没有种植层,没法耕种,所以鉴定不出对耕地造成了多少程度的破坏。”诸暨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这样告诉钱报记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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