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手册各类数字货币群雄逐鹿,数字人民币呼之欲出(3)

如上表所示,数字人民币与现金只是货币形态的差异,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化的。此外现金是完全匿名,而数字人民币属于可控匿名,即具备一定匿名性。

若与比特币相比,数字人民币与其最大的区别在于,数字人民币是法定数字货币,由国家信用背书,具有法偿性。其次,数字人民币不具备比特币去中心化、基于区块链技术等特征。

王永利撰文指出,央行数字货币不可能是去中心化的。而在技术上,他认为,数字人民币不一定必须运用区块链。

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也认为,DC/EP的技术可能部分借鉴了区块链的特点,但在核心系统上应该没有使用区块链。零售型场景下的央行数字货币用区块链有些瓶颈,包括性能瓶颈和安全性瓶颈。

对于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一些技术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认为,需要考虑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体系现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其实不见得,而且搞不好还可能带来不少弊端”。对于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周小川认为,现有系统特别是账户系统,被篡改的概率极低。而且,也要考虑交易出错时如何主动修改的问题。

“区块链和DLT一直是央行数字货币体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术问题待解决,尤其是支付处理能力亟需提高。从零售系统应用的角度来看,这一技术暂时无法占据主流,仍需进一步发展完善。”周小川说。

央行数字货币与Libra此类的稳定币相比,也存在是否具有法偿性的差别。

“央行数字货币和Libra,本质上都是基于Token(代币)发行的信用货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郝毅表示,Libra与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的差异在于,信用基础不同。Libra主要依赖于Facebook及其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以及抵押的一篮子货币资产。而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一国的国家信用。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孙扬同样认为,DCEP是主权数字法币,有国家信用背书,比Libra的可靠性更高,场景化贴近民生更强,而且参与的机构也都很强的执行力。

此外,郝毅还指出两点差异:双方监管体系不同。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币的一部分,货币发行、管理有着成熟的法律法规体系,而Libra的管理尚无完善的法律支撑;应用范围不同,央行数字货币主要局限在一国以内;Libra则面向全球支付,其应用范围可能超过世界上绝大部分法币。

鹿死谁手?

未来,在货币领域,“数字货币”究竟会形成怎样的格局?大一统?还是百花齐放?

李礼辉认为,虚拟货币有其生存土壤:一是在公域区块链的社区,虚拟货币是它的计价工具。二是虚拟货币可以匿名、可跨境,它可以成为资金非法流动的工具,也可以成为交易的工具。全球大市场需要值得信赖、管控的工具。

尽管Libra的初衷是补充法定货币,而非竞争关系,但多国央行将Libra视为入侵者。

据路透社7月2日报道,当前现金使用量的急剧下降以及Facebook 25亿用户采用其生产的数字货币Libra的可能性,促使各国中央银行开始研究如何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

不过,王永利认为,即使Libra改为与单一货币挂钩,其实际运用的空间和价值依然存在很大疑问,不可能颠覆和取代法定货币体系。

他撰文指出,多种“数字货币”并存的局面,恰恰说明人们对“货币”的本质与发展逻辑缺乏足够的了解。从严格的“货币”角度看,“数字货币”最终只能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发展的根本只能是“央行数字货币”。

除Libra外,他认为比特币等网络内生“数字币”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比照黄金、高度封闭:总量与单位时间新增供应量难以与社会财富的增长相适应;存在升值预期,有利于投机炒作,但违反货币发展规律与运行逻辑,只能是一种可以投资的数字资产,或者成为特定网络社区使用的“社区币”或“商圈币”;作为“社区币”,仍要接受金融监管。

李礼辉也指出,虚拟货币有两大缺陷:一是技术缺陷,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的架构需要超大规模数据同步,效益比较低,运算思路比较慢,比特币现在无法解决输送的问题。 二统计性太重,很难以实体作为支撑。投资或投机都存在很大风险,需要十分谨慎。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应该是成熟国家金融监管的底线。我国禁止做非法的证券交易和非法集资,从目前的情况看,虚拟货币还是很难进入大众化交易与支付场景。”李礼辉表示。

 文章标题:数字人民币手册各类数字货币群雄逐鹿,数字人民币呼之欲出(3)

内容摘要:如上表所示,数字人民币与现金只是货币形态的差异,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化的。此外现金是完全匿名,而数字人民币属于可控匿名,即具备一定匿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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