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女职工奖励产假工资谁“埋单”?专家:由基金支付(2)

“不能让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但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熊建明认为,既然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就应该全面保障。因此,他建议在全国统一标准,用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女职工奖励产假期间的待遇。

“从基金的承受能力来看,奖励产假工资可以统一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熊建明的提议,孙守纪表示认同。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企业负担的大背景下,奖励性产假工资不应该由企业承担。”孙守纪认为,统一由基金支付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也将使奖励产假工资的发放更有保障。

他指出,2017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42亿元,支出74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1%和 40.1%。2017年底,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64亿元,累计结余相当于支出的76%,大约可支付9个月。

由于生育保险基金是现收现付制,孙守纪认为,基金结余留足3~6月即可。虽然近几年,基金支出增速较快,但目前来看情况较为乐观,“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基金共济能力会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