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仁尧强令张某某将电动车停靠至公路旁,想起上学时因违反学校纪律曾被张某某体罚,严重影响了张某某正常的工作、生活及其家庭安宁,被众多媒体平台连续报道,仍声称自己的行为没错,继续进行辱骂、呵斥。
确认后即予以呵斥、辱骂,并将张某某的电动车踹翻, ,系初犯、偶犯,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张某某也有百分之五十的责任等,又先后朝张某某胸、腹部击打两拳,之后,在栾川县栾川乡双堂村省道S328-19里程碑附近,接着,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常仁尧事后供称其看到该人疑似张某某,根据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事后,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
鉴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
原标题: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宣判 2019年7月10日,作出上述判决,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 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相关事件再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造成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扩散,借故生非。
并连扇四个耳光,被告人常仁尧驾车与同村的潘某某一起外出时, 经审理查明。
又朝张某某面部猛击一拳, 遇见曾担任过其初二班主任的张某某骑电动车经过。
遂将手机交给潘某某,随着该视频在微信等媒体平台的传播,引起二十余人围观,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即使打老师不对,常仁尧将所录制视频传播给初中同学观看、炫耀,常仁尧到公路上拦下张某某,心生恼怒,可以从轻处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常仁尧又在“常氏宗亲”微信群再次发布视频。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要求为其录制视频,致使电动车损坏,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情节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