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兑付25万余名被害人本金217.79亿元,其中,至案发。
下同)。
庭审持续到当日17时25分,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567.59亿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被告人周伯云组建、设立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
该院10日、11日对被告单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以及周伯云等12名被告人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向62万余名投资人不法募集资金736.87亿元(人民币,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各名被告人及相关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陆续在中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法院表示。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
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 记者11日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获悉, ,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为谋取不法利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名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指控的犯罪数额是否准确以及自首、主从犯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