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娟女) 2021年3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据通告,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1批次餐饮食品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汕尾市天成餐饮有限公司
汕尾市区奎山河东侧、香洲路南侧汕尾黄金海岸显达酒店第四层
菜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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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2.05g/kg║≤1.0g/kg
餐饮食品
2021年第9期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文章标题:【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 内容摘要: (记者 陈娟女) 2021年3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据通告,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 1批次餐饮食品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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