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桥大市场买到“早产”食品的投诉

关于在高桥大市场买到“早产”食品的投诉

关于在高桥大市场买到“早产”食品的投诉

本人于2020年12月31日托朋友在高桥大市场酒水食品城11栋22号骏达食品商行购买夏威夷果一箱,后发现该产品外箱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2日,融易新媒体,遂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产生质疑,随后与该商家交涉要求赔偿,但该商家态度恶劣,声称这是普遍现象,不愿负责。敢问如此作为,置消费者权益于何地?置食品安全法于何地?随意标注日期之风岂能无视?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谢谢!

 文章标题:关于在高桥大市场买到“早产”食品的投诉

内容摘要:本人于2020年12月31日托朋友在高桥大市场酒水食品城11栋22号骏达食品商行购买夏威夷果一箱,后发现该产品外箱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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