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法院水车法庭刘某林一案多审坑害百姓

新化县奉家镇玄溪村邹今平、罗石勤等诉村集体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刘胜林独审,两次开庭,判决结论竟是“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劳民伤财,害苦了百姓。

我们出示了法律所需要的可靠证据,完全能够证明合同无效。刘胜林主持开庭两次,态度明显变化,第二次完全偏向被告一方。

特别地,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这个案子事关大汉隆城集团占用被告车厘子基地上大项目的事。因此,刘胜林的变色龙判决,无疑会影响大汉隆城集团的开工。

因此,要求新化县政法委查处这个违法判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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