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攸县渌田镇委员会渌信访复字(2020) 12号处理意见书进行复查

请求对中共攸县渌田镇委员会渌信访复字(2020)12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进行复查的申请

中共攸县渌田镇委员会:

我组村民于2019年8月9日向攸县纪委监察委反映:渌田镇陂垅村支部书记蔡道平、村主任蔡飞跃等人多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具体见《实名举报村书记蔡道平、村主任蔡飞跃贪污违纪违法的报告》)。攸县纪委监察将信访案件转给你委处理,你委于2020年6月22日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我们认为,你委的处理意见只是轻描淡写的对蔡道平等人以违反党纪进行了纪律处分,但对所涉及的经济问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处理。如;

一、《报告》中第2项重复报账。2017男9月4日两次付幼儿园拆除人工材料费17022元,合计34044元;两次付道路硬化工程费59616元,合计119232元。这两笔重复报账的款项,进了何人的腰包,融易新媒体,没有查实并要求予以退回。同样,《报告》中所列第3项所涉及的桥边大桥,伪造会议记录和维修项目,报假账贪污60000元。《报告》中的第6项,虚开四项工程开支贪污135332元。《报告》所列23项均是如此,对其中混乱的财务没有逐项清理,没有查清开支的所有款项的真实性,被贪污的款项究竟落入谁的手中。

二、对涉及本组的200多亩油茶山的承包款和8亩水塘的修建资金,也没有查清款的去向,落入了谁的手上,只是在分两次退回本组6万多元后,就提出要我们不要再继续追究了,但退回的6万多元,也没有说清是由谁退回的。据我们了解,退回的6万元多元其中有3万元是上级拨款,根本不是贪污者退回的赃款,贪污者仍然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还有,国家对8亩水塘的拨款究竟是多少,没有公布并对开支进行算账。《报告》中第15项所涉及的我组门前三小文化广场的资金是我们组民自行筹款所修,蔡道平却在村里以该项目列支贪污28880元。

我们认为,蔡道平、蔡飞跃等人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在村集体经济里中饱私囊,既然我们村民多次反映,强烈要求党组织依照中央规定进行查处,那么,作为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就应当对群众的呼声认真听取,对所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该退赔的必须坚决要求退回,不能和稀泥,草率的以一个纪律处分了事。查实后,如构成犯罪的,就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反,我们向上级反映情况,不但不去追究贪污者的责任,反而指示公安机关将我们关押,罔顾事实,恐吓我们村民。故你委出具的处理意见,没有落实到实处,我们不服,特提出复查申请,望你委将我们所反映的事实重新核实并作出处理,给我们满意的答复。如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我们将逐级上访,并向新闻媒体反映,直到问题落实清楚为止。

此致

申请人:蔡全德  蔡本南  蔡正华  蔡华德  蔡福德  蔡跳华  胡外秀  蔡春文  陈三英  蔡着生  蔡奶苟  夏秋秀  苟仔  蔡春华  罗颜仔

2020年7月2日

抄送:攸县纪委监察委

 文章标题:请对攸县渌田镇委员会渌信访复字(2020) 12号处理意见书进行复查

内容摘要:红网,百姓呼声,请对攸县渌田镇委员会渌信访复字(2020) 12号处理意见书进行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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